关于开展2022年度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阶段性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公布2022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名单的通知》、《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2年度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名单的通知》及《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科研处决定对2022年6月立项的10项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以下简称“大创”)项目和32项省级大创项目进行阶段性检查。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22年度国家级大创项目和省级大创项目(2022年立项,共42项)。
二.检查内容
1.项目立项后准备工作和项目研究计划落实情况。包括研究资料的收集和整理、案例调查、调研数据整理及运用、调查报告、项目组讨论会议、学术交流等情况。
2.项目研究进展情况。包括研究计划的总体执行情况,工作方案落实情况,课题组成员变更情况及原因,研究工作遇到的主要困难及拟采取措施,课题研究能否按时保质完成等。
3.项目建设的阶段性成果情况。包括阶段性成果的基本内容、主要观点、社会价值或实践意义、宣传与推介情况、论文发表、专利申请、比赛获奖、社会影响等。
三.工作安排
1.项目自查。11月24日前,项目组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阶段性总结,并提交阶段性检查汇报表,有项目成果的还需提交项目成果支撑材料。
2.学校检查。12月1日前,学校成立专家组(不少于3名,原则上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通过现场答辩评审方式开展检查评审,结合项目阶段性检查报告、答辩情况、研究成果等内容综合评定确定检查结果,并将检查结果进行公示。
四.时间安排
11月24日前,各二级学院提交本学院大创项目的阶段性检查汇报表和成果支撑材料至科研处。
五.其他事宜
1.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完成,各教学单位2022年度“大创”项目阶段性检查工作完成情况和2024年“大创”项目申报工作直接挂钩,若未能按照要求完成,则减少申报名额。
2.科研处“大创”项目负责人:李惠民,电话:82901189。
3.“大创”项目阶段性检查工作所需附件:
2022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国家级、省级).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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