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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关于10级、11级学生借还图书的通知

作者:1 发布时间:2014-05-08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为了做好10级毕业生离校工作,图书馆将以学部为单位集中办理借阅证注销手续,请10级同学于2014年6月10日前归还在图书馆所借图书。

 

    根据学院教学工作安排,11级学生于2014-2015学年在校外实习,为了方便11级同学借阅图书资料,完成毕业论文,经图书馆研究,并报上级领导批准, 11级学生借阅图书数量、期限按照如下规定执行:

 

     1、11级学生须于2014年6月5日前还清在此之前所借图书,如不按照此规定办理还书手续,超期图书按照借阅规则罚款处理。

 

     2、自2014年6月11日起,11级学生按照新规定办理借阅手续,每人每证限借3本与专业有关的图书,不相关图书不予借阅,借期至2015年6月10日。所借图书须于此日期前还清,否则按超期罚款处理。

 

    请各位同学相互转告。

    特此通知。

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图书馆
2014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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