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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实验室建设补充项目申报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9-25 09:24:41 浏览次数: 【字体:


各二级学院、江门校区、各相关单位:

为保证本科教学正常运行,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促进本科教学内涵式发展,根据学校实验室建设规划和本科教学合格合格评估要求,根据学校工作计划安排,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2025学年实验室建设补充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以人才培养方案为依据,结合实验课程的需要,满足日常实验教学工作的开展,符合学校发展及学科专业规划,科学、合理地申报实验室建设项目。

1、满足教学原则。应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学校教育教学发展规划以及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结合新专业建设、本科教学合格评估等审核评估、工程教育认证需要进行规划。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组织制定的学校本科教学合格评估实验室建设规划和学校转设后2023年修订的学校实验室建设531规划,各部门可依规划进行实验室建设项目的申报,也可根据学科专业发展要求调整申报实验室建设项目。

2、坚持“少台套,多品种,全天候”和“适度先进性”原则编制仪器设备购置数量。对要求熟练掌握的实验项目所需仪器设备原则上按不多于60人的教学班确定仪器设备数量;对认识、了解性型实验项目和提高性、创新训练实验项目设备要控制数量,全天候安排使用。在满足教学实验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各实验室尤其是专业实验室可以在技术上考虑适度的创新性和超前性。支持产教深度融合、校企协同育人,鼓励校企联合共建技术设备先进、综合性强的高水平实验室。

3、布局合理原则。满足教学的实验室布局和良好的环境,充分考虑到扩展实验教学内容、改进实验教学方法和延伸实验室功能的后续要求,为实验室规格提升和持续发展做出必要安排。

4、资源共享原则。各教学单位必须认真整合资源,同时改革实验室管理体制和仪器设备管理使用体制,实现资源的最大程度共享,避免重复建设。鼓励学科相近的学院联合共建实验室,确保实验室资源共享共建和集约化利用。

5、优先支持实验教学急需的,学生受益面大、使用率高、开放共享的教学实验室建设;优先保障实验室环保和安全、教学实验室仪器设备更新和提升。

6、支持国家级、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包括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新专业教学实验室、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专业相关教学实验室的建设与培育。

7、积极支持实验教学改革项目建设和学生创新开放实验室项目,包括开发综合性、设计性的创新实验项目,利用科研成果转化的教学实验项目,以及自制设备研发的实验项目,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等。

二、申报范围

1、计划于2025年进行新建、扩建、改造、设备更新等实验室建设项目,以二级学院为申报单位统一开展申报工作,本次申报将做为2024-2025学年实验室建设补充项目。

2、本次申报主要针对教学部门教学实验项目的需要,申报实验室建设项目,包括根据学校专业发展和新专业实验教学需求新建实验室、增开实验项目增加设备或更新老旧设备,现有实验室改建、扩建等环境改造。

3、所有项目需以二级学院为申报单位统一开展申报工作。

三、申报要求

1、申报新建的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应根据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结合本科教学合格评估的要求,参考“本科教学合格评估实验室建设规划”,对实验教学改革内容、实验项目和所需设备进行充分研讨后,确定申报项目。

2、新建实验室要认真组织编写《广州华立学院实验室建设项目申请书》、《广州华立学院实验室新建(改造)论证表》和《广州华立学院实验室新建(改造)项目申请表》。申报项目应符合教学实验室立项原则,紧扣本科实验教学中急缺的实验设备和条件。编制提交的项目申请书应客观、据实、仔细填写,设备信息必须与所开实验项目内容吻合,对于申报购买的设备要有相对准确技术参数和预算价格等详细信息。

3、属扩建立项的实验室,认真组织填写《广州华立学院实验室新建(改造)论证表》和《广州华立学院实验室新建(改造)项目申请表》,必须提出充分的建设理由。

(1)新增仪器设备的,应列出实验教学改革内容,如增加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和新增实验项目;

(2)增加实验仪器台套数的,应列出原有仪器设备不足的理由;

(3)仪器设备更新的,应列出现有同类仪器设备现状和使用情况。

4、属新设专业立项的实验室,必须有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实验教学计划、实验课程教学大纲或实验指导书作支撑。

5、对于实验场地,申报时可提出具体要求,由学校统一统筹安排。现有场地无法达到项目要求的,暂不立项。

6、软件申购的单独填写申请表,同时必须提供教学软件试用报告或考察调研报告。

7、项目负责人和分管院长须严格审核申报材料,对申报项目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负责。

四、注意事项

1、各项目负责人填写的申请书内容应包括项目申请理由、主要内容、总体目标、经费预算、项目建设计划等。其中,经费预算包括仪器设备购置费、家具购置费和环境改造费等。因论证不充分等影响到后续执行进度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根据学校相关规定有权终止项目的执行。

2、未按期申报项目的单位,将视为无实验室建设需求。除专业评审、实验教学急需等紧急情况外,原则上不再临时安排实验室建设项目。

3、实验室建设项目不支持非教学科研实验用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打印机、电视机等设备购置;不支持实验室室外水、电、气管路建设和土建设施建造。

4、实验室建设项目中设备购置清单必须较详细裂列出符合实验教学使用的技术参数、规格或功能需求,不能指定品牌型号,若有建议品牌型号,必须要提供三家以上建议品牌和型号参考。

5、实验室建设项目设备购置清单中03类(仪器仪表)单价或系统总价超过20万元人民币的仪器设备要进行充分的必要性、可行性论证,并填写《广州华立学院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可行性论证报告书》。

五、时间安排

(一)2024年10月18下午17时前将申报材料(广州华立学院实验室建设项目申请书(新建实验室项目提交)、广州华立学院实验室新建(改造)项目申请表、广州华立学院实验室建设项目计划安排汇总表、广州华立学院实验教学软件购置申请表)送交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同时提交申报书电子稿,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二)2024年11月15日前,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组织对项目进行形式审查,并通知审查通过的项目建设单位进一步完善申报材料。

(三)2024年12月13日前,学校组织专家评审,项目负责人参加现场汇报和答辩,根据评审专家意见确定立项项目报主管校长审核。

(四)2024年12月25日前,按学校有关规定完成立项审批程序,确定2024-2025学年实验室建设补充项目,并按要求提交董事会审核。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本次实验室项目申报工作,持续推进教学科研实验室建设和实验教学资源开放共享,进一步推动学校本科实验教学改革与创新。学校将依据项目任务书和项目执行情况对本次实验室建设项目的进行建设效益考核。

特此通知。

                               广州华立学院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4年9月24日   

附件:

           附件1:广州华立学院实验室建设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2:广州华立学院实验室新建(改造)项目申请表.docx

        附件3:广州华立学院实验室新建(改造)论证表.docx,项目负责人参加学校组织的专家认证时填写,并在认证结束后提交;

        附件4:广州华立学院实验教学软件购置申请表.docx

        附件5:广州华立学院实验室建设项目计划安排汇总表.xlsx


终审: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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