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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届优秀毕业生评选活动的通知_20240522105017

发布时间:2024-05-22 10:58:30 浏览次数: 【字体:

关于开展 2024 届优秀毕业生评选活动的通知

为进⼀步加强校⻛学⻛建设,在 2024届毕业⽣中挖掘优秀典型,充分发挥榜样引领作⽤,根据《院学字〔2024〕4 号关于印发<⼴州华⽴学院优秀毕业⽣评选及奖励办法>的通知》,学校决定开展2024届优秀毕业⽣评选活动。

参评对象

全校2024届毕业⽣

申请资格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四)每学年综合测评排名在年级专业或班级前50%。(五)积极参加学⽣⼯作、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活动,关⼼集体、团结同学、乐于奉献、责任感强、能起到模范带头作⽤,在学⽣中具有⼀定的影响⼒,师⽣评价较⾼。(六)按时缴费注册或办理缓交⼿续。

申请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之⼀

(⼀)具有正确的就业观与择业观,积极就业,参加“三⽀⼀扶”、“志愿服务⻄部服务计划”等国家基层就业项⽬,⾃愿赴⻄部、边远、贫困地区和艰苦⾏业就业;(⼆)响应国家号召,积极报名参加⼤学⽣征兵⼊伍,⾃愿献身国防事业;(三)被录取为硕⼠研究⽣;(四)认真完成毕业论⽂(设计)及毕业答辩,被评为优秀毕业论⽂(设计);(五)实习期间表现突出,被评为优秀实习⽣;(六)学习勤奋,成绩优秀,⼈⽂社科类专业历年平均学分绩点在3.0以上,理⼯类专业历年平均学分绩点在2.8以上;(七)在校期间获学校优秀学⽣奖学⾦;(⼋)担任两年以上主要学⽣⼲部获优秀⼲部奖;(九)学术研究成绩显著,在正式学术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或获得发明专利等;(⼗)积极参加学术、创新创业及⽂体竞赛或教科研项⽬并获得省级及以上奖项。

评选办法和流程

(⼀)个⼈申请。符合优秀毕业⽣评选条件的学⽣可向⼆级学院提出申请,填写《2024 届优秀毕业⽣申请审批表》并在5⽉31号前提交先进事迹材料成绩单、获奖证书复印件等材料⾄各⾃辅导员;(⼆)学院评选及公示。各⼆级学院成⽴评审⼩组,按应届毕业⽣⼈数3%的⽐例和评分细则进⾏择优评选。学院评选出优秀毕业⽣初审名单需在学院范围内公示3天,公示⽆异议后,6⽉5⽇前以⼆级学院为单位《2024 届优秀毕业⽣汇总表》及个⼈申报材料报学⽣处;(三)学校复审及公示。学⽣处对学院报送的优秀毕业⽣推荐名单及其推荐材料进⾏复审。复审名单进⾏5 天公示⽆异议后确定优秀毕业⽣名单并发放奖励⾦。

申报材料提交⽅式

学⽣向辅导员提交《2024 届优秀毕业⽣汇总表》及个⼈申报材料(《2024 届优秀毕业⽣申请审批表》、成绩单、个⼈介绍材料、获奖证书扫描件、⼯作或学习⽣活照2-3张、个⼈介绍短视频,按照提交材料的模板进⾏汇总);纸质版材料(申请审批表和成绩单)提交⾄各⾃辅导员处。

奖励

(⼀) 奖励标准学校颁发优秀毕业⽣荣誉证书并发放奖励⾦1000元/⼈;(⼆) 学校在毕业典礼时对优秀毕业⽣进⾏集体表彰,评优材料归⼊学⽣本⼈档案;(三) 已经被评为优秀毕业⽣的,若有下列情形之⼀,撤销其荣誉称号和奖励:1、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违反校规校纪;2、提供的相关资料和数据不真实,有弄虚作假的;3、不能按时取得毕业证或学位证。

附件

2024届优秀毕业⽣申请审批表.dochttps://kdocs.cn/el/ef7d0QjpEg2N?f=201

2024届优秀毕业⽣汇总表.xlshttps://kdocs.cn/el/eceCLaFwbpeY?f=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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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审:外国语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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