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学期实习资料回收及成绩评定的通知
院属各学部:
为保证2013级学生校外教学毕业实习材料回收及实习成绩评定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就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学期末实习学生需要提交的材料
序号 |
资料名称 |
要求 |
1 |
校外教学学生实习月小结(电子版、纸质版) |
3月份实习小结,1000字左右,校内外指导老师签名。 |
2 |
校外教学实习成绩鉴定表(纸质版) |
(1)各项栏目填写完整
(2)实习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实习单位公章
(4)由校内外指导教师填写评语并给出成绩,校内指导老师成绩*70%+实习单位指导老师成绩*30%=实习成绩 |
二、排版装订要求
学生所提交的资料,由系部统一装订:
1、封面(纸质版)
2、校外教学学生实习月小结(纸质版)
3、《校外教学实习成绩鉴定表》(纸质版)
三、成绩评定要求
1、具体要求参照《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校外分散教学指导教师工作手册(一)》第3页“学生校外分散教学成绩的评定办法”。
2、按专业,要求“优秀”比例控制在15%,“不及格”比例控制在5%以内。
3、各专业由指导教师、系主任成立评分工作小组,系主任任组长,负责学生成绩评定工作的协调与审核。
4、以班汇总的校外教学学生成绩汇总表(纸质版)1式2份,必须经校外教学办公室副主任、学部负责人签名。1份学部留底(交由教务员录入系统后,校外教学副主任处归档),1份交校外教学管理处存档。
四、提交时间及成绩录入系统相关要求
1、2017年5月10日前完成所有资料的提交,所有资料如无特殊规定,交由学部校外教学副主任按班级存档管理。
2、按班统计的成绩经学部审核后,按教务处相关要求录入。
校外教学实习管理处
2017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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