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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转发关于加强高校团学组织网络新媒体工作的通知

作者:校团委 发布时间:2016-01-04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各高校团委: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共青团做好网络新媒体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团中央《关于加强共青团网络宣传引导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团中央学校部《关于在高校共青团推广建设“青年之声”互动社交平台的通知》的要求,推动全省高校共青团网络宣传引导工作扎实开展,决定进一步加强高校团学组织网络新媒体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积极推广和充分运用“广东青年之声”互动社交综合服务平台(以下简称“‘青年之声’平台”),通过拓展活动阵地,建立高效运转的工作机制,实现在共青团工作网络新媒体领域有平台、有队伍、有渠道、有内容、发声音、见效果、创品牌。把共青团的工作和建设覆盖到网上,把共青团员的先进性和担当延伸到互联网上,努力形成步调统一规范“公转”与突出特色漂亮“自转”有机结合、相互促进的工作体系。
     二、工作任务
     (一)进一步推进“青年之声”平台建设。“青年之声”平台是直接面向广大青年开展联系与服务,线上倾听青年心声、解答青年疑惑,线下配套开展服务青年的工作项目。各高校要准确把握“青年之声”平台作为直接联系服务青年的“窗口”定位,以基层服务型团组织为统揽,以综合性服务平台为依托,充分整合各方资源,灵活运用“团帮青、专帮青、青帮青、政帮青、社帮青”等多种服务模式,提高服务能力,努力构建“听—答—办”的完整服务闭环。对于“青年之声”上的青年所提出的问题,要予以充分关注,积极回复引导,把答复“青年之声”上的青年提问纳入日常工作范畴,急青年所急,解青年之惑。
     (二)进一步加强团学组织网络新媒体工作的顶层设计。各高校团委要充分调研,结合文件精神和本校实际,设计好团学组织网络新媒体工作的机制,统一部署实施。高校团委书记要作为网络新媒体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明确一名副书记(专职教师)具体负责团学组织网络新媒体工作(同时作为“青年之声”平台建设联络专员),各级团学组织和学生社团要落实专门人员担任新媒体工作负责人。要将工作资源向网络新媒体工作倾斜,加强工作指导,形成团委指导、学生参与、充满活力的工作格局;要注重搭建校、院、社团(班级)网络矩阵,对接省级“青年之声”平台和其他网络接口,构建由省到班的四级有效联络机制;要结合实际开展日常网络活动,同时注重建立重大集中网络活动的动员参与机制。
     (三)进一步探索团学组织网络新媒体工作的创新机制。一是要建立高效的联络机制。在现有的网络新媒体工作矩阵的基础上,发挥“广东高校共青团新媒体”、“广东高校学生会新媒体”和“‘青年之声’试点高校工作交流区”三大集群(QQ群和微信群)的优势与功能。二是要建立信息产品原创制度。结合每一时期的实际情况,鼓励动员青年学生骨干、网络评论员主动、正确发声,并组织本校原创网文和评论,多推新媒体文化产品,壮大网上主流思想舆论。三是要加强舆情监管力度。各高校要把握网络舆情动态,对待舆情事件要及时向上级报告,严格执行上级指令,落实任务。
     (四)进一步拓展团学组织网络新媒体工作的活动阵地。一是巩固已有团属思想引导阵地。进一步抓好微博、微信等新媒体的运用。不断提高广东共青团、广东学联和各校级团学组织官方微博、微信的覆盖率,确保宣传队伍快速反应和工作信息的及时传递。二是积极抢占新媒体阵地。鼓励按照市场规律,借助外力,整合移动运营商、网络社会组织和网上意见领袖的资源,在教学楼、宿舍、食堂等课外聚集场所设立团的新媒体引导阵地,推动新媒体阵地从互联网向实体平台延伸。三是探索多种互动沟通模式。高校要综合运用网站、微博微信、手机APP、手机报、校园bbs、校长信箱等方式,立足本校工作实际和学生使用习惯,选择建立最适当运行模式。在有条件的基础上建设多个平台共存的立体化体系,方便学生通过计算机、手机、平板电脑、固定电话、邮箱等媒介随时参与互动。
     三、工作要求
     (一)要分步做好“青年之声”平台建设工作,打造线上线下工作格局。全省高校全体专职团干部(含二级院系团委书记)、校级学生骨干(校院两级学生会正副主席、其他校级学生组织和学生社团负责人)要在2016年1月10日前通过微信完成在“青年之声”平台的注册工作。
按照团省委的统一部署,现阶段明确全省本科院校为第一批试点高校;2016年春季学期,将总结前期试点工作,在我省高校共青团扩大建设规模、全面推广建设。对于试点高校,要重点做到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做好平台线上运营工作。“广东青年之声”平台2.0版已经上线,并分别为试点高校团委开设专属入口,预留专属空间,并提供相关技术支持和服务(移动端关注“广东青年之声”微信服务号,PC端网址:http://www.gd12355.org/)。平台线上运营工作包含省级和高校两个层面,省级层面由团省委各部门共同协作运营,高校层面由各高校团委自主运营。线上运营工作主要包括向本校青年推广“广东青年之声”平台、在线回答相关青年提问、管理维护本校专属版区等工作。各试点高校团委要建立起平台线上运行机制,确保平台上线后5个工作日内进入正常运营状态,对于本校青年在“青年之声”上提出的问题,须在24小时以内及时答复办理;对于在“青年之声”其他版区上提出的问题,要予以关注,积极发帖回复。
     二是开展平台线下服务工作。各试点高校团组织要按照线上平台建设与全省团组织其他重点工作深度融合的原则,依托学生活动中心、青创空间、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基地等阵地,结合“攀登计划”、“展翅计划”和社会实践活动等现有品牌活动,整合地方及学校党政职能部门、青年社会组织、市场专业力量等的资源,将“青年之声”平台线上的学生诉求延伸到线下,为学生提供多元化的帮助和支持。
对于目前尚未纳入试点的高校团委,要侧重在本校学生中推广“广东青年之声”平台移动端和PC端,组织动员本校团学骨干参与平台交流互动和服务,对于本校青年在“青年之声”上提出的问题,须在24小时以内及时答复办理;对于在“青年之声”其他版区上提出的问题,要予以关注,积极发帖回复,同时要关注和学习试点高校的建设情况,为下一阶段的全面建设推广做好准备。
     (二)要结合工作实际和规律,设计好网络新媒体工作的实施方案。高校各级团学组织要重点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四进四信”、“创新创业”等主题活动和重大时间或事件节点,主动设置议题、设计有效形式开展活动;要主动、及时对团中央、全国学联、团省委及广东学联的“青年之声”平台和“两微”平台上发布的内容进行转发、评论和反馈。各高校团委要加强对团学干部运用新媒体技术的培训,定期召开座谈会或学习交流会,促进交流和沟通。团省委学校部也将适时举办全省团学组织网络新媒体工作培训班,通过交流培训,提升工作能力,推动工作开展。
     (三)要注重强化监督和考核,促进网络新媒体工作水平不断提升。团省委学校部将加强对各高校团学组织网络新媒体工作的监督,通过上网抽查,联系网络运营商提供数据、第三方评价等方式,检查监督各高校团学组织网络新媒体工作特别是“青年之声”平台和“两微”平台工作,定期更新网络新媒体排行榜,对“休眠”、“门面”网站和“两微”予以督导,对“青年之声”平台建设工作中专职团干、学生骨干注册数不达标、对青年问题反馈不及时等现象和问题予以通报。在全年的工作中,把网络新媒体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指标进行考核。各高校也要研究制定科学的评价机制,将本校各级团学组织的网络新媒体工作纳入考核体系,进行客观评价和督促考核。
     各高校团委要在2016年1月10日之前将本校《高校团学组织网络新媒体工作负责人登记表》和《高校团学“青年之声”平台和“两微”平台推广工作情况调查登记表》两份表格压缩打包报至tswxxb3@163.com,电子邮件名请统一按照“校名+新媒体工作登记表”命名。
 
     联系人:曾老师     联系电话:020-82906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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