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08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为表彰先进,进一步调动广大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激发学生努力进取、奋发向上,创建优良的学风校风,学院决定在2008届毕业生中开展评选优秀毕业生的活动,请各学部按照评选条件,认真做好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认真学习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政治立场坚定,自觉维护社会稳定和学校正常的学习、生活秩序。
2、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关心集体、团结同学、尊敬师长、遵纪守法、爱护公物;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健康。
3、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基本理论扎实,学习成绩优良,平均绩点在3.0以上。毕业论文成绩良好以上,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评选办法
1、以学部为单位组织评选,优秀毕业生人数占各学部毕业学生总数的2%,以学部为单位确定好各学部申报的优秀毕业生人数。
2、各学部评选出的优秀毕业生须提交资料:《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2008届优秀毕业生审批表》(见附表1)、《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2008届优秀毕业生汇总表》(见附表2)、个人申报材料(不少于1000字)及《成绩单》复印件。并将以上材料于6月10日前送学生处审核,再报学院领导批准。
三、奖励办法
凡被评为优秀毕业生者,发给荣誉证书。《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优秀毕业生审批表》存入本人档案。
评选表彰优秀毕业生是加强学生管理工作的重要措施,是帮助品学兼优的毕业生优先就业的一种有效手段。各学部要加强对评选优秀毕业生工作的领导,把评选工作作为对毕业生进行政治思想教育的重要环节来抓紧抓好,严格把关,坚持民主、公开、公正原则,认真组织好评选推荐工作。
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
二○○八年五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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