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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收集2008级办理户口迁移学生身份证的通知

作者:学生处 发布时间:2008-12-24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公共基础学部、思想政治理论教学部:
    根据增城公安局办证综合中心的要求,2008级学生入户需提供旧身份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学部收集2008级办理户口迁移的学生的旧身份证,按《2008级新生身份证收集情况登记表》顺序排序。
    二、填写好《2008级新生身份证收集情况登记表》。如急需使用新户口卡或身份证的,在备注2处填写事由。
    三、以上材料(旧身份证和电子登记表)于2009年15前交到学生管理科。如需使用旧身份证的,可在2009年1月14日、15日凭有效证件或学部证明到学生管理科领回。
 
 
学生处学生管理科
2008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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