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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组织我校学生参加日本访问团的通知

作者:学生处 发布时间:2009-06-30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学部:
    经校本部同意,将组织我院学生参加2009年广东省大学生访日交流团,请各学部推荐学生于7月2日报学生处再报校本部学生处。现将通知转发如下:
 
组织我校学生参加日本访问团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广东省与日本兵库县正式签署缔结友好省县备忘录有关精神,2009年我省将组织大学生访日交流团,对兵库县进行友好访问。今年是纪念中日邦交正常化37周年,广东省与日本兵库县结为友好省县26周年。为进一步加强两省县教育文化的交流与合作,增强青年学生对日本经济社会的了解,提高对中日关系的正确认识,培养青年学生的民族自信心,自豪感和责任感,增强国家意识、民族意识和大局意识,省教育厅和省外事办公室共同组织大学生友好访日团,对日本兵库县进行文化交流访问。
  一、 访问时间及日程安排
  2009年我省大学生友好访日团活动,于10月5日至12日举行(8天)。访问日本东京、长野、京都、神户和大阪等城市和地区;参观日本现代企业,寻访伟人足迹,与日本兵库县大学进行交流,组织学生入住民宿体验日本民俗文化和生活。
  二、 出访费用
  2009年广东省大学生友好访日团,学生每人出访费用人民币8550元,由学生个人承担。
  上述出访费用已包括往返国际机票及机票税、机场税、燃油附加费、食宿费、集体活动交通费、参观门票费、旅游保险费、学生签证费、导游费及各高校往返广州白云机场交通费等。
  三、 出访人员基本条件
  随团出访学生代表由学校组织发动和选拔。基本条件是:遵纪守法,道德优良、学习努力、身体健康、并有一定的日语(或英语)水平。
  四、报名及选拔工作安排
  1、请各学院协助推荐学生,并于7月3日前(最迟可延迟至7月6日)将报名表(见附件) 发到邮箱:xscsjk@gdut.edu.cn
  2、学校审核后确定出访学生名单,并通知学院。
  3、参加访日交流团的学生须于8月10日前,在户口所在地自行办理“因私”普通护照(有效期6个月以上),费用自理。(办证时间大约需要15个工作日)
  4、出访学生请于8月28日上午10:00,到学生处(大学城行政楼205室)填写相关资料,并把学生护照、学生签证照片(大一寸彩照3张,白底或蓝底均可)、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份)交学生处。
  联系电话:学生处唐老师,13609739890
  由于报名时间较短,请各学院协助将此通知发至各学生班。

附件:2009年广东省大学生访日交流团报名表.xls

                    广东工业大学学生处 外事处
                        二〇〇九年六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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