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09-2010学年优秀学生工作者的通知
为激励全院学生工作者在学生的教育与管理中努力工作,积极探索学生教育和管理工作的规律,相互学习,相互促进,使我院学生工作水平不断迈上新台阶,同时为表彰班主任、辅导员之外辛勤工作在学生工作岗位上的同志,经学院研究,决定在我院开展2009-2010学年优秀学生工作者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关心时政,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遵纪守法,乐于奉献,坚决支持学院各项工作。。
2、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严于律己,团结同志,热爱关心学生,在学生教育管理岗位上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组织协调、管理教育能力强,能积极主动、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在学生中拥有较高的威信。
3、勤奋钻研教育理论,不断增强业务能力,更新观念,大胆创新,积极探索新时期德育工作的新内容、新方法、新途径、新举措、新模式,具有较强的德育科研能力,工作业绩突出。
4、在我院从事学生教育管理工作一年以上(含一年),学院年度绩效考核优秀。
二、名额及评选范围
1、名额:3名。
2、范围:在我院从事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学部书记、除辅导员和班主任外的学生工作人员均可参加评选。
三、评选程序
1、优秀学生工作者候选人填写《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优秀学生工作者推荐表》。
2、候选人将评选材料(包括《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优秀学生工作者推荐表》和年度工作总结)于1月13日之前送交学生处,学生处将对候选人资料进行审核,并报学院评审,评选结果产生后报院务会议审批并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
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
二○一○年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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