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首届广东高等学校资助育人优秀项目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部:
为促进高校资助育人项目品牌化建设,发挥资助育人品牌项目的引领和示范作用,全面提升高校资助工作水平,根据广东高等学校奖学助学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首届广东高等学校资助优秀项目评选工作的通知》(粤奖助委〔2014〕1号)要求,在全省高校范围内开展首届资助育人优秀项目评选工作,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4年5-9月。
二、参评项目条件
(一)目标明确,符合政策。参评项目必须以高校贫困生为项目的最大受益群体,能充分体现国家和广东省资助政策的精神,很好地结合“奖、贷、助、勤、补、减”等原有资助政策,以促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下简称“贫困生”)成长和发展为目的,体现国家和学校对贫困生的关心和关怀。
(二)思路创新,管理到位。参评项目规划思路清晰,贫困生参与度和积极性高,运营必须在2年以上(含2年),形成了行之有效的运营模式,有创新性;已形成比较稳固的项目运作团队,管理科学,有可持续性;资助育人的核心模式已基本形成,资助育人服务产品比较成熟,有可推广性。
(三)可持续发展性强。参评项目发展所需的资源比较稳定,渠道多元化,资金保障到位;项目已具备一定的品牌效果,在资源整合上已基本形成协同发展的态势,如拥有固定的办公或活动场所,具备资金的自我延生能力更好。
(四)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参评项目既要突显贫困生的成长发展需求,也要体现学校的优势和特色;在师生和社会中已形成一定的品牌影响,已具备一定的社会认可度。
三、奖项设计
本次活动将评选出广东省高校资助育人品牌项目8~10项,资助育人优秀项目10~15项,对获奖优秀成果颁发证书并给予奖励。同时,对优胜项目的经验进行总结提炼并汇编成册,供各高校学习借鉴;并将加强与媒体的合作,加强对优胜项目的宣传推广,为资助育人项目品牌化建设提供更大的支持。
四、评选程序
本次活动由省高校奖助学工作专业委员组织高校专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以及注重质量、宁缺毋滥的评审原则开展评审工作。评审结束成果名单确定后,在网上公示评选结果。
五、申报要求
请申报单位认真填写《首届广东高校资助育人优秀项目申报表》(见附件),一式2份,同时报送能够充分展现申报成果的照片6张。相关材料请于2014年9月20日前报送至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附件 :《首届广东高校资助育人优秀项目申报表》
学生处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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