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4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为表彰先进,进一步调动广大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激发学生努力进取、奋发向上,创建优良的学风校风,学院决定在2014届毕业生中开展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活动,请各学部按照评选条件,认真做好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关心集体、团结同学、尊敬师长。
2、能自觉遵守校规校纪,在校四年期间未受任何处分。
3、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积极参加创新创业、学术文体竞赛;积极参加学生工作;积极参加社会实践。
4、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基本理论扎实,学习成绩优良,文科平均绩点在3.0以上,理科平均绩点在2.5以上。
(2)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为优秀,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校外分散教学期间表现突出,被评为优秀实习生。
二、评选办法
1、各学部组织开展初选,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可向学部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1)《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2014届优秀毕业生审批表》(见附表1)
(2)个人介绍材料(包括优秀事迹等,不少于500字)
(3)《成绩单》复印件
(4)校级以上获奖证书复印件
(5)个人高质量电子照片5张(用于展示等)
各学部成立评审小组进行优秀毕业生评选,评选结果在学部范围内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填写《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2014届优秀毕业生汇总表》(见附表2)。
各学部于6月13日前将以上四项材料报送学生处审核,再报学院审批。
2、各学部须推荐一名优秀毕业生作为毕业典礼上优秀毕业生代表发言的候选人,并附上发言稿(电子版),上报时间同上。
3、各学部优秀毕业生名额具体为:
学部 |
名额 |
会计学部 |
26 |
管理学部 |
15 |
传媒与艺术设计学部 |
8 |
外语外贸学部 |
11 |
经济学部 |
11 |
城建学部 |
25 |
机电与信息工程学部 |
24 |
合 计 |
120 |
三、奖励办法
凡被评为优秀毕业生者,由学院颁发荣誉证书。《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优秀毕业生审批表》存入本人档案。
评选表彰优秀毕业生是加强学生管理工作的重要措施,是帮助品学兼优的毕业生优先就业的一种有效手段。各学部要充分重视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工作,把评选工作作为对毕业生进行政治思想教育的重要环节来抓紧抓好,严格把关,坚持民主、公开、公正原则,认真组织好评选推荐工作。
附表:
1、《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2014届优秀毕业生审批表》
2、《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2014届优秀毕业生汇总表》
二〇一四年五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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