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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华立大学生创业假日商街活动启事

作者:学生处 发布时间:2016-09-13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为推进草根创业,向有志创业的大学生提供创业实践平台,激发学生创业热情,活跃华立创业氛围,根据华立董事会的指示,华立创新创业园联合后勤公司相关部门举办“我要创业”华立大学生创业假日商街活动,详情如下:
    一、目的和意义
    为有创业愿望的华立大学生提供一个创业实践途径;搭建创业者交流沟通的桥梁,促进创业项目对接;通过创业假日商街活动激发华立学子创业热情。
    二、活动主题和口号
    主题:我要创业——华立大学生创业假日商街活动
    口号:大众创业 万众创新 心动不如行动
    三、活动时间:每周六日,每天9002200
    四、活动地点:华立科技园东校区大门口前广场。
    五、面向对象
    华立园各院校在校学生。
    六、活动内容
   (一)生活日用品;
   (二)服饰精品;
   (三)项目推介;
   (四)其他电子商务、网络商业、一般货品。
   (不接受餐饮、食品、保健品类货品,以及学生手册相关规定的违禁物品参展,货品必须是合法合格产品)
    七、注意事项
   (一)每个人原则上只可申请一个展位,可与其他合伙人共同经营。
   (二)经营期间违法违纪、产品质量投诉及损坏物资等,由创业者承担责任。
   (三)展位配备:初步确定为56个展位。展位面积为3*3米,配备电、无线网络设施等;各创业者需自备创业货品、工具、设备,坚持诚实信用、公序良俗原则自行布置展位。
    八、创业活动管理制度
    为营造良好的经营氛围,公平、公正地共享公共资源,做好创业活动的管理工作,各创业者必须共同遵守以下规定:
   (一)营业时间为每周六日,每天9002200。各展位必须按规定时间营业,不得提前结束营业或延迟营业时间。各展位持证经营,所有创业者统一佩戴华立大学生创业假日商街活动证。
   (二)展位不能以转让、出售或借用等形式给其他人员经营。一经查出,取消进场资格。
   (三)展位内不得以任何形式悬挂或出现“降价大清货”、“大出血”等非创业练摊词语。违者警告;两次警告不改的,取消经营资格。
   (四)各创业者在经营期间,必须保持良好形象,着装整洁,不得穿着拖鞋、背心、短裤等服装,不得使用非礼貌用语开展经营活动。
   (五)各创业者必须自觉遵守创业活动的有关规定,注意保持卫生和现场的秩序,服从管理人员的指挥和安排。
   (六)各团队负责人需自行保管展位财物,自行负责财物的安全。保证食品质量安全,因销售假冒伪劣、变质产品导致的后果由创业者自行承担。交易导致的后果由交易双方自行承担。
    九、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每周申请一次,周三前提交《“我要创业”华立大学生创业假日商街活动申请表》一份;审批结束自行复印4份,自留一份,创业办、创业园、保卫处各备案一份;摊位号每周由保卫处安排。
   (二) 展位负责人身份证、学生证原件(交创业办审核即可)和复印件一式3份,2寸彩色免冠近期证件相片1张(第一次申请需要交,之后继续申请不需要再提供)
   (三)合伙人、团队成员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式3份(第一次申请需要交,之后继续申请不需要再提供)
    十、联系方式
    华立创新创业园电话:020-82900020,华立园保卫处电话:020-82906515
    咨询地址:创业大厦八楼华立创新创业园办公室。
华立创新创业园
  2016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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