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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0届毕业生档案工作的通知

作者:学生处 发布时间:2020-06-05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各二级学院: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高校毕业生档案管理工作的文件有关规定,为做好我院2020届毕业生档案派遣工作,保证毕业生顺利就业,现将档案整理、装档和派遣的工作通知如下:

一、档案材料整理工作请于6月30日前完成。各二级学院对档案材料整理工作要确定专人负责,档案里的材料按目录(附件1)顺序排列,每个班级的学生档案按点名册顺序排列,并按规定时间将毕业生档案整理完毕,以便按时派遣毕业生档案。

二、下列材料必须归入档案

1.报到证

2.学生登记表

3.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手册

4.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

5.毕业论文评议表

6.成绩表

7.体检表

8.团组织材料

9.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档案材料(中学材料和报考材料)

10.党组织材料

11.士兵档案

12.其他(获奖材料/考证材料等)

三、各二级学院装档工作时间为:2020年6月24日至7月7日。7月8日至13日二级学院自查档案是否有错装、漏装现象,学生处抽查,抽查后方可领取密封条封装。7月15日(暂定)将学生处下发的邮寄详情单核对完毕后交学生处。7月17日后领取EMS信封、贴邮件详情单并将档案装入EMS信封。7月20日将学生档案寄出(先做好的二级学院可以先寄出)。

四、装档地点为各二级学院自行安排。各二级学院派人到学生档案室领取毕业生高中档案,整合大学期间档案材料(附件1),按《学生档案目录》材料进行装档,装档步骤见(附件4)。

五、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材料装入毕业生档案,入党积极分子材料一般由学生本人带走。

六、填写好《2020届毕业生档案卷内明细表》(附件2)电子版和纸质版,并交回学生处。

七、移交毕业生档案时间:2020年7月20日,各二级学院把毕业生档案移交,档案留校的、提前提档案的,分别打包并在上面附上名单等说明(附件3)。移交注意事项:移交前先把所有资料电子版、纸质版发到学生处,学生处与二级学院核对数据完毕之后,再进行移交,清点,核对无误后通过邮政快递EMS寄出。

八、注意事项:

1.请认真、仔细核对毕业生进档材料,如有疑问请上报学生处。

2.严格按档案目录所列类别内容整理档案,并做好记录。防止混装、错装、漏装,做到一人一袋。

3.所列目录中有材料的,请注明份数,凡是有材料而目录中未列名称的,请在空白栏中填写。

4.所有材料的填写均需用黑色中性笔,不能涂改。

 

                                        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学生处

                                                  2020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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