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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通知

关于2023届毕业生基层就业奖励申领工作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14 13:10:38 浏览次数: 【字体:

各二级学院、2023届毕业生:

根据院学字〔2023〕14号关于印发《广州华立学院引导和鼓励毕业生参加基层就业项目的奖励办法》的通知,请各二级学院组织2023届学生自愿申领基层就业奖励,2023年9月30日前完成纸质材料递交和完成电子版信息采集汇总表,逾期将不再受理。

一、奖励范围

(一)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简称“三支一扶”);

(二)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简称“西部计划”);

(三)广东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

(四)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简称大学生村干部);

(五)新疆、西藏地区基层服务项目;

(六)到“两基”攻坚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任教(简称“特岗教师”)。

二、奖励标准

(一)参加基层项目的应届毕业生每人一次性奖励 1000 元;

(二)参加基层项目并且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应届毕业生每人额外奖励 500 元。

三、学生最终提交材料

1、提交书面申请表(申请表见附件1,一式一份双面打印),学生如实填写申请表相关信息。

2、提供与基层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或劳动合同(复印件 1 份、单位盖章清晰)等相关基层  就业证明,协议书或合同未明确具体工作地点的,应另附证明材料。

3、身份证复印件及银行卡复印件。

4、电子版信息采集汇总表(附件2)。

四、申请与审批程序

(一)学生自愿申请。符合奖励条件2023届就业毕业生需由本人于毕业当年 9 月 25 日前自行向学院提交书面申请。

(二)学院初审及公示。各学院对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进行不少于 5 个工作日公示,审核通过并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学校就业指导中心。

(三)学校复审及公示。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对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复审,并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审批通过后进行不少于 5 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表彰及奖金发放。对到基层就业的应届毕业生授予“广州华立学院服务基层就业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由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财务处负责奖金发放,毕业生需提供本人银行账户,确保奖金发放成功。


附件1:广州华立学院服务基层就业毕业生奖励申请表202309211318078696.docx

附件2:广州华立学院2023届毕业生基层就业奖励申请汇总表(此表收电子版)202309211318074070.xlsx

 

就业指导中心

2023年9月14日


终审:学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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