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青春榜样”优秀学生宣讲团成员的通知
各学院:
为进一步推动我校优良校风学风建设,以榜样的力量引领大学生成长成才,决定开展“青春榜样”优秀学生宣讲团成员推荐工作,建立一支优秀学生宣讲团队伍,集中展现我校优秀学子的奋斗故事和青春心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全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二、推荐条件
1.思想政治觉悟高,道德品质优良,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校规校纪,无违法违纪行为;
3.普通话标准,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组织能力;
4.综合表现优异或在某方面有突出表现;
5.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能够结合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我国重大历史与现实命题开展宣讲。
三、推荐方式
1.学院推荐
请各学院结合本单位实际,选拔理论素养、专业学习、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文体竞赛、社会实践等各类型、多元化、有特色的优秀代表不少于3人,作为“青春榜样”优秀学生宣讲团成员的推荐人选报送学生处。
2.相关单位推荐
相关职能部门或学生组织可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对各方面的优秀典型进行推荐,作为“青春榜样”优秀学生宣讲团成员的推荐人选报送学生处。
四、其他
1.已获得或下一年度拟推荐为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大学生年度人物等的优秀学生应在推荐范围内。
2.入选宣讲团的学生,学校将发放聘书,开展宣讲专题备课会,宣讲团成员的宣讲活动可认证志愿服务时间,参加评选优秀团员。
3.请各学院和单位于12月1日前完成推选,并以学院或部门为单位将《广州华立学院“青春榜样”优秀学生宣讲团成员推荐表》发至邮箱gghlxsc@163.com。学校将对推荐人选材料进行审查、遴选,最终确定“青春榜样”优秀学生宣讲团成员。
联系人:郭老师 李老师
附件:广州华立学院“青春榜样”优秀学生宣讲团成员推荐表.docx
广州华立学院学生处
2023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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