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学生校内培训补助的工作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高学历、职业技能和就业能力,促进学生德、智、体等全方面发展,根据学校《关于印发<广州华立学院学生校内培训补助管理办法>的通知》(院学字〔2024〕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开展学生技能培训补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标准
(一)机动车驾驶证培训补助标准:1200元/人。
(二)考研培训补助标准:按课程类型补助1000-4000元/人,参加校内培训并考取国内硕士研究生的可申请提高补助标准最高至26000元。
二、申请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勤奋学习,积极上进,生活简朴;
(五)按时缴纳学费或办理缓交学费。
(六)参加校内培训积极提升个人学历或能力。
三、申请与审批程序
学生校内培训补助为不定期补助,学生符合申请条件的,可以在每月5日前向学院提出申请。
(一)学生申请。学生填写《广州华立学院学生校内培训补助申请表》,并向学院提供校内培训报名表等相关证明材料。
(二)学院初审。学院对申请学生情况和材料进行初审,公示无异议后将初审推荐名单和材料报学生处。
(三)学校复审。学生处对各学院上报的初审名单和材料进行复审,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四、报送材料要求
(一)广州华立学院学生校内培训补助申请表(纸质版);
(二)广州华立学院学生校内培训补助发放登记表(纸质版及电子版)。
五、其他
(一)宣传到位,正确引导。各学院要组织学生学习了解校内培训补助的相关政策文件和通知,组织学生申请。
(二)严格评审程序。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规定的程序组织评审工作。在审核、公示等过程中,注意信息安全及保护学生隐私。
(三)按时报送材料。请各学院按照要求每月10日前报送有关材料,申请表按汇总表序号顺序排列。
(四)联系人:朱老师、李老师;联系电话:020-31362404;邮箱:gghlxsc@163.com。
附件:
广州华立学院
2024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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