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新生学费减免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为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奋发进取,根据《关于印发〈广州华立学院新生学费减免管理办法〉的通知》(院学字〔2024〕14号)等文件规定,为做好我校2024-2025学年新生学费减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9月20日前,学生申请。学生向二级学院提交新生学费减免申请材料,包括:申请审批表、高考成绩单、志愿填报截图、获奖证书、运动员证和银行卡复印件等佐证材料。
(二)9月27日前,二级学院根据资助名额和评审条件确定资助拟获奖名单,提交学生处复审。
(三)10月18日前,学生处复审,公示结果。
(四)10月31日前,学校在全国学生资助系统上报学生资助数据。
二、资助对象
(一)广东省普高普通类(历史类、物理类)考生志愿报考我校,被我校录取并按时报到入学的全日制普通本科优秀学生。
(二)具有有关限定项目体育特长(篮球、排球、足球、羽毛球、健美操、乒乓球、网球、田径、游泳、武术等),被我校录取并按时报到入学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和专升本学生。
三、资助条件、标准及名额
(一)申请基本条件
1.广东省生源且被我校录取;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学习成绩优异或具有体育特长,综合素质突出;
6.家庭经济困难;
7.按时办理报到、缴费、注册等入学手续。
(二)资助条件、标准及名额
1.A类:高考总成绩高出本科最低控制线100分及以上,每学年每生全额减免学费和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2万元。每学年择优资助10人。
2.B类:高考总分成绩高出本科省最低控制线60分及以上,每学年每生全额减免学费。每学年择优资助30人。
3.C类:数学单科达120分或物理单科达90分或历史单科达85分,每学年每生半额减免学费。每学年择优资助10人。
4.D类:符合以下所有条件者,每学年每生全额减免学费,每年择优资助少于(含)20人。
(1)近三年内获得国家二级(含)以上运动员等级证书。
(2)近三年在省级(含)以上的比赛中达到二级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同时获得省级比赛前六名或者全国比赛前八名者(集体项目为主力队员)。
(3)通过现场校内专家的对新生运动专项、素质测试考核达标。
四、资助期限
资助为期4年(建筑学5年),分学年发放。资助续得条件及标准:
(一)对于获得A、B、C类资助的学生,每学年结束后须进行审核,审核成绩要求为:上一学年的学习成绩须在本年级专业前20%以内,并且综合测评成绩在本年级专业前30%以内,次学年方可续得资助。其中上一学年学习成绩在本年级专业前10%以内的,资助100%;上一学年学习成绩在本年级专业前15%以内的,资助80%;上一学年学习成绩在本年级专业前20%以内的,资助50%。
(二)对于获得D类资助的学生,从第二学年度起,学年度内被学校选拔并代表学校参加体育比赛,并获取以下成绩之一的,方可续得本学年的资助。
1.全国比赛获得前八名(团体赛或单项赛);
2.在省级比赛获得前六名(团体赛或单项赛)。
五、报送材料要求(一式一份,未注明的则需同时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
(一)广州华立学院新生学费减免申请审批表(纸质版);
(二)广州华立学院新生学费减免评审会议记录表(纸质版);
(三)广州华立学院2024-2025学年新生学费减免学生名单汇总表。
六、其他
(一)宣传到位,正确引导。各学院要组织学生认真学习新生学费减免的相关政策文件和评审通知,组织学生申报;做好宣传工作,做到学生人尽皆知,传达党、政府和学校对广大学生的关怀,并对学生的诚信教育和正确引导。
(二)严格评审程序。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规定的程序组织评审工作。严格把握评审标准,切实评选出符合条件的学生。在审核、公示等过程中,注意信息安全及保护学生隐私。在评选过程中,参与工作的师生,要严于律己,严禁接受请客送礼、私下承诺等不正之风;严禁小组私下决定、暗箱操作等不当行为。
(三)按时报送材料。请各学院按照要求,在9月27日前报送有关材料,申请表按汇总表序号顺序排列。
(四)联系人:朱老师、李老师;联系电话:020-31362404;邮箱:gghlxsc@163.com。
附件:1.广州华立学院新生学费减免申请审批表;
2.广州华立学院2024-2025学年新生学费减免学生名单汇总表;
3.广州华立学院新生学费减免评审会议记录表。
广州华立学院
202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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