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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通知

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校内助学金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1-14 10:17:57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单位、各部门:

为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和《广州华立学院校内助学金管理办法(修订)》等文件规定,为做好我校2024-2025学年校内助学金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1122日前,学院组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申请,审核、公示并上交结果。

(二)126日前,学校按规定程序完成校内审核,公示结果。

二、校内助学金资助标准和申请条件

(一)资助标准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校内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2700元,分为2-3,具体标准根据当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人数确定。

2.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700元,资助标准国家如有调整,按照最新标准执行。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如被认定为特别困难等级,对应的困难等级资助标准高于3700元的,由校内助学金补足差额。

(二)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

6.勤奋学习,积极上进无学业预警

7.按时缴纳学费或办理缓交学费。

三、报送材料要求(一式一份,未注明的则需同时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

(一)广州华立学院校内助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版);

(二)广州华立学院校内助学金评审会议记录表(纸质版);

(三)广州华立学院2024-2025学年校内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单汇总表。

四、其他

    (一)宣传到位,正确引导。各学院要组织学生认真学习校内助学金的相关政策文件和评审通知,组织学生申报;做好宣传工作,做到学生人尽皆知,传达党、政府和学校对广大学生的关怀,并对学生的诚信教育和正确引导。

(二)严格评审程序。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规定的程序组织评审工作。严格把握评审标准,在学习成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等方面把好关,切实评选出符合条件的学生。在审核、公示等过程中,注意信息安全及保护学生隐私。在评选过程中,参与工作的师生,要严于律己,严禁接受请客送礼、私下承诺等不正之风;严禁小组私下决定、暗箱操作等不当行为。

(三)按时报送材料。请各学院按照要求,在1122日前报送有关材料,申请表按汇总表序号顺序排列。

(四)联系人:朱老师、李老师、温老师联系电话:020-31362404

邮箱:gghlxsc@163.com

 

 

附件:

1.广州华立学院校内助学金申请审批表;

2.广州华立学院校内助学金评审会议记录表;

3.广州华立学院2024-2025学年校内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单汇总表。

           附件:1-3.zip


 

 

广州华立学院学生处

20241113


终审:学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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