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广东省教育厅、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学校切实做好人感染猪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学部:
现将《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学校切实做好人感染猪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粤教体〔2009〕4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学校切实做好人感染猪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教电[2009]208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4月24日,世界卫生组织(WHO)通报墨西哥和美国发生人感染猪流感(A/H1N1)疫情,成为全球高度关注的公共卫生事件。27日,WHO将流感大流行警戒等级由三级提升至四级;29日,WHO将流感大流行警戒等级由四级提升至五级。世界卫生组织发布有关报告后,我省卫生部门立即组织专家对疫情形势进行分析评估。根据评估结果,我省存在出现输入性人感染A/H1N1猪流感病例的风险。人感染猪流感病毒最可能发生在人近距离接触受感染的猪或人的时候,人感染人主要通过患者咳嗽或打喷嚏传播猪流感病毒,当人们接触猪流感病毒再摸口鼻之后就会感染上猪流感。目前人传人比较局限,只是发生在密切接触者以及与病人同处在封闭环境的人群中。为保证广大师生的身心健康,请各学部切实落实《通知》要求的各项措施,做好猪流感防控的各项工作。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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