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级校外教学毕业实习学生成绩评定通知
院属各学部、相关处室:
为保证11级学生校外分散教学毕业实习成绩评定工作顺利进行,现就成绩评定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学期末实习学生需要提交的材料
序号 |
资料名称 |
要求 |
1 |
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校外分散教学实习报告书(电子版、纸质版) |
不少于3000字,具体要求见各专业《校外分散教学实习手册》附表4 |
2 |
校外分散教学实习成绩鉴定表(纸质版) |
(1)各项栏目填写完整 (2)由实习单位指导教师填写评语并给出成绩,评分标准见各专业《校外分散教学实习手册》附表5 (3)实习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实习单位公章 (4)交校内指导教师填写评语并给出成绩,并按要求给出综合评分 |
3 |
校外分散教学学生变更实习单位审批表(纸质版) |
(1)在2015年2月至3月份内更换实习单位的同学填写 (2)要求填写完整并加盖新实习单位的公章 (3)附上原实习单位的成绩鉴定表(需加盖原实习单位的公章) |
注:学期末实习学生需要提交的材料空白表格见各专业《校外教学实习手册》上的相关附表或到学院网站(http://www.hualixy.com)下载(学院主页——校外教学实习管理处——资料下载——广工华立校外教学实习学生相关表格)
二、排版装订要求
学生所提交的资料按以下顺序由系部统一装订:
1、封面
2、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校外教学实习报告书
3、校外教学实习成绩鉴定表》单独存放,要求按专业班级学号排序。
三、成绩评定要求
1、具体要求参照《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校外教学指导教师工作手册(一)》第3页“学生校外教学成绩的评定办法”。
2、按专业,要求“优秀”比例控制在15%,“良好”、“中等”比例各控制在40%左右,“及格”、“不及格”比例控制在5%以内。
3、各专业由指导教师、系主任成立评分工作小组,系主任任组长,负责学生成绩评定工作的协调与审核。
4、以班汇总的校外教学学生成绩汇总表(纸质版)1式2份,必须经校外教学办公室副主任、专业负责人、学部负责人签名。1份学部留底(交由教务员录入系统后,校外教学副主任处归档),1份交校外教学管理处存档。(注:空白表格见《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校外教学指导教师工作手册(一)》)
四、提交时间及成绩录入系统相关要求
1、毕业实习提交材料可由学生在毕业答辩时候带回。毕业实习的成绩鉴定和成绩录入系统必须在5月底前完成.
校外教学实习管理处
2015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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