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校外实践教学检查的通知
关于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校外实践教学检查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学校学年工作计划安排,为进一步加强校外教学质量监控,全面掌握校外教学工作实施动态,并对校外教学阶段性工作进行总结,学校定于第10—12教学周进行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校外实践教学检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校外教学开展情况电话检查
电话抽查分为各二级学院自查与教务处抽查,二级学院自查为普查,教务处抽查比例约为20%,检查时间从11月1日至11月30日。
1.抽查对象:2024届学生及其实习单位联系人。
2.检查内容:一是学生在岗情况包括岗位信息、薪酬、工作情况等;二是教师跟踪指导周期及内容等;三是单位对学生工作的评价及对学院校外教学工作的建议等。
3.电话检查情况及反馈结果及时上报教务处。
二、校外教学实习基地巡查
1.实习基地巡查安排在10-12周,由各二级学院制定校外实习基地(企业)巡查计划表并于10月27日前报教务处,教务处对各学院校外实习基地进行实地抽查,对高质量自联实习单位进行拜访、检查学生实习情况。
2.实习基地(企业)巡查内容:(1)学生在岗工作情况;(2)学生在实习基地实习安全教育与安全保障措施;(3)二级学院指导教师对实习基地学生跟踪指导情况;(4)校企合作开展情况;(5)优质实习基地筛查和拜访。
3.各二级学院实习基地(企业)巡查记录表(电子版)11月20日前汇总上报教务处。
三、校外实践教学文档资料检查及校外指导老师座谈
文档资料检查安排在13周进行,具体如下:
1.校外教学资料(纸质版和电子版)归档工作。
校外教学资料包括:校友邦学生各项资料提交和指导老师批阅情况、外出巡查记录、每月实习监管数据表等。
2.校外教学实践基地建册情况。
3.校外实习基地协议更新续签工作情况。
4.校企深度合作情况。
5.组织召开校外指导老师座谈暨各二级学院校外实践教学工作自查情况汇报会,会后提交校外实践教学中期检查报告至教务处。
请各二级学院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工作部署,加强对校外教学质量的监控,积极发展、巩固和深化校企合作关系,营造良好的校企合作氛围,不断提高校外实习基地的层次和质量,进一步开拓校外教学工作新局面。
广州华立学院
2023年10月8日
附件1.11月2024届校外生产实习学生电话抽查表.xlsx
附件2. 校外实践教学实习基地(企业)巡查拜访计划表.xls
附件4.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校外指导老师座谈暨各二级学院校外实践教学工作自查情况汇报会安排表(计划).xlsx
附件5.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校外实践教学中期检查报告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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