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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推优入党工作实施办法(试行)

作者:校团委宣传部 发布时间:2024-09-01 15:42:38 浏览次数: 【字体:

推荐优秀共青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以下简称“推优”),是党赋予共青团组织的一项光荣任务。为保持和增强共青团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共青团“推优”工作,有效提升青年党员质量。为进一步做好“推优”工作,共青团广州华立学院委员会(以下简称“校团委”)根据《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与我校实际情况相结合,特制定本办法。


一、推荐对象和推荐条件

1、年满18周岁的优秀共青团员。

2、推荐对象应有1年以上的团龄。“推优”的比例根据年度工作计划确定。

3、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对马克思主义缺乏信仰、不具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立场不坚定、态度不坚决的;传播反党反社会主义言论的;不能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规定、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不得列为“推优”对象。

4、“推优”的具体条件是:

(一)热爱中国共产党,向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及团组织关系在本校的共青团员。

(二)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在学校、二级学院开展的各项活动中起到先锋模范作用,在学生中有较高威信。

(三)学习态度端正,刻苦努力,成绩优良。

(四)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之间的关系,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二、“推优”工作程序

团组织定期或不定期向党组织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原则上每学期推荐一次,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1、团支部委员会初步推选。根据推荐基本条件,团支部委员会在递交入党申请书的同学中,经充分酝酿,讨论提出推优入党的初步名单。

2、团支部评议。召开民主评议会,出席大会的团支部团员数即实际出席人数需大于或等于总人数的80%,否则选举无效。大会的流程是:

(一)首先介绍推荐人选的基本情况;

(二)推荐人选向团支部作简要的思想汇报;

(三)团员进行民主评议,无记名投票。

(四)团支部委员会汇总团员意见后,进一步讨论研究,确定推荐名单并填写推优选举意向书后上报团总支。

3、推荐考察。团总支根据团支部推荐意见,经集体讨论后,将名单报校团委,校团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培养。推荐人选须参加由校团委组织集中进行的学习和推优考试。

4、填表。通过推优考试的推荐对象填写《广州华立学院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培养对象审批表》。

5、审核推荐。校团委根据推荐对象实际考察情况,经集体讨论之后,确定推荐对象名单并公布。


——摘选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实施办法(试行)

(2019年9月5日共青团中央发布)



终审: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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