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2024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申报通知
关于2023-2024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申报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动员引领广大团员青年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挺膺担当,今年继续开展2023-2024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推报活动。
(一)活动主题
自信自强 挺膺担当
(二)奖励设置(广东)
1、“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个人
(1)“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奖学金候选人1名,被评为“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可获得奖学金证书和10000元奖学金;
(2)“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获得者84名,每人可获得奖学金证书和2000元奖学金。
2、 “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科创团体
(1)“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科创团体奖学金5个,每个团体可获得奖学金证书和5000元奖学金。
3、 “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优秀组织单位
(1)“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优秀组织单位1个,每个单位可获得优秀组织单位证书。
(三)推报名额
我校可向团省委推荐1名省级“大学生自强之星”候选人、1个“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科创团体奖学金候选团体。
(四)报名条件
1、 “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个人
(1)截至2024年暑假前,内地和港、澳普通高校(含民办、高职)在学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和研究生;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自强自立,乐观向上,相对困难家庭或地区的学生优先;
(3)在投身经济发展、科技创新、乡村振兴、民主法治、文教体育、绿色发展、社会服务、卫国戍边、统一战线、对外交流等方面事迹突出,内地高校学生积极参加社区报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青年之家等服务项目年度不少于20小时,要求在社会媒体或校园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并取得一定反响,在当代大学生中具有榜样作用;
(4)奖学金分为爱国修德、勤学求真、创新创业、社区实践、奋斗力行5个类别;
(5)往届“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奖学金获得者、“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获得者不再参加本次活动。
2、 “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科创团体
(1)截至2024年暑假前,内地普通高校(含民办、高职)在学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和研究生科创团体;
(2)申报团体应突出科技自立自强,以国家战略需求为导向,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在国家重要建设领域、重点工程、突发事件和具有广泛社会影响的重大事件中作出突出贡献;
(3)团体中高校在学的青年学生应占总人数的80%以上。
(五)申报及推荐办法
有意参评学生可将填写好的个人材料(电子版)于2024年2月22日12:00前上交到二级学院团总支处。各二级学院团总支评审择优,经公示3日无异议后,向校团委推荐1名“大学生自强之星”候选人、1个“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科创团体奖学金候选团体。
校团委组织开展评审会,选出1名“大学生自强之星”候选人、1个“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科创团体奖学金候选团体,进行全校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团省委。
共青团广州华立委员会
2024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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