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团员推优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
团员推优工作的通知
各团支部:
推荐优秀团员成为入党积极分子(以下简称“推优”)是党赋予共青团组织的一项光荣任务,也是团组织的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推优”工作是培养和造就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充实党的新生力量的需要,也是激发广大团员青年的政治热情,增强共青团组织凝聚力的需要。现将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团员推优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将于3月18日—3月20日各团支部组织开展本支部民主评议会工作。
二、总体要求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坚持标准,确保质量,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基本条件对申请入党的团员进行考察。实事求是,发扬民主,逐级评议和推荐,确保将那些拥护党的纲领,积极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基本具备党员条件,在学习、生活和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的优秀团员向党组织推荐。
三、推优条件
1.政治素质好、道德品质优良、主动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入党动机端正;
2.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表现突出;
3.积极参加团的活动,自觉履行团员义务,能充分发挥团员的模范带头作用;
4.工作积极,认真负责,乐于奉献,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
5.学习成绩无挂科违纪现象;
6.遵守纪律,团结同学,作风优良,无不文明现象;
7.经常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认识、工作学习、生活等情况;
8.年满十八周岁,且已经递交入党申请书。
四、推优方案
1.个人申请,由团员本人向所在团支部提出书面申请,并将申请书上交至团支书。
2.团支部组织民主评议和推荐,以团支部为单位,根据“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原则组织开展本支部“团员推优”工作,从支部团员中推荐出优秀共青团员,并由团支书将名单及推优意向书交至组织部。
3.由校团委进行资格审核,最终确定优秀团员的名单,并向党组织推荐。
共青团广州华立学院委员会
2024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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