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3-2024学年共青团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通知
各学院团总支、各团学组织:
为了深入学习贯彻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团干部锐意进取、创先争优,为深入推进学校共青团改革向纵深发展,全面落实从严治团,进一步推进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激发基层团组织活力,强化示范引领和典型指导作用,学校团委决定于2024年5月开展2023-2024学年广州华立学院共青团工作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具体评选方案如下:
一、先进集体评选项目及条件
(一)“红旗团总支”
1.评选条件:
(1)围绕服务大局、服务青年的主题,扎实有效地开展工作,在团员思想教育、校园文化、科技创新、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和社团活动等团的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
(2)积极落实推进共青团基层建设“命脉工程”,认真做好团员发展、团员管理教育、“推优”和团费收缴等工作,团费管理使用规范合理,团支部工作制度健全有效,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及时有序,主题团日活动组织得力,团员意识教育富有成效。
(3)积极落实推进青年大学习,每期总参学比达60%以上。
(4)掌握团员青年状况,能够密切联系、正确引领广大团员青年,不断完善团的基层组织网络体系,团组织对团员青年有较强的吸引力和凝聚力。
(5)开展团总支述职评议,学校组织召开共青团工作年度通报会,各申报单位在大会上展示工作情况。
(二)“红旗团支部”
1.评选条件:
(1)团员的先锋队作用发挥好,支部内无违纪团员;支部全体团员学习态度端正,各类考试通过率高,团员考试/“推优”考试无作弊、无违纪、无违规记录。
(2)积极参加新入团/团课;积极且高质量参与团推优工作。
(3)支部在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建立的组织树完备,团干部入驻团干部移动端并报到,团员报到率为100%。该支部所有团员团费缴纳率为100%(各项数据以4月1日中午12点统计数据为准),并在“i志愿”平台注册成为志愿者,参与志愿服务记录比例高。积极开展“活力在基层”活动。
(4)按照《共青团组织工作实施办法》开展团支部工作,认真填写《共青团支部工作手册》并被评选为优。
(5)积极落实推进青年大学习,每期总参学比达70%以上。
(6)积极组织团员开展团员教育评议与年度团籍注册工作,对标定级工作中评定为4星级以上的团支部(大一团支部不参考对标定级)。
(7)支部及其成员曾获得校级及以上表彰。
(三)“百千万工程工作先进集体”
1.评选条件:
(1)已经组建集体中具备突击、应急和协调能力的突击队。该集体对突发事件和困难情况具备快速反应和处理能力。
(2)已经完成百千万工程中的结队任务,并且在团队合作、互助互学等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果,推动了团员发展和青年成长。
(四)“校园文化建设先进集体”
1.评选条件:
(1)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积极配合学校开展文化建设工作。
(2)定期开展校园文体活动,创新活动形式以促进校园文化的创新发展,在学院有一定影响力,形成校园文化品牌,能调动学生参加的积极性。
(3)积极推动校园文化创作,贯彻落实宣传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
(4)有独立运行的宣传平台(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有稳定的信息推送,有一定的关注量和点击量,所发布的文章符合主流文化,贴近学生日常学习生活,注重传播社会主义新风尚。
(五)“志愿服务先进集体”
1.评选条件:
(1)管理制度规范,运作模式成熟,服务成效显著。
(2)本学年度组织校内外各类志愿服务活动4次以上,并在“i志愿”系统发布活动,团队成员参与志愿服务时间累计200小时以上。
(3)积极参与“i志愿”系统平台运营,使用“i志愿”系统进行志愿活动发布、志愿者管理等工作。
(4)积极参与“绿美广东”“雷锋月”“三下乡”等大型校内志愿活动给予一定加分。
(六)“红旗社团”
1.评选条件:
(1)围绕学校团学中心工作,按照社团工作部的工作部署,根据社团宗旨,结合社团成员特点和要求,创造性地开展各类富有特色的活动,得到社团成员、社团指导单位和指导老师的认可。
(2)社团组织机构健全,工作制度完善,管理规范。至少有一名固定的社团指导老师,有明确的社团负责人,作风正派,社团整体素质高。
(3)开展活动的过程中没有违反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社团成员无违法违纪行为。
(4)各申报单位通过答辩会展示社团风采和工作成果。
(5)积极承办或协办过校内的各种活动,以及获得过校级及校级以上的奖项的学生社团可优先考虑。
(七)“我为同学做实事”精品服务项目
1.评选条件:
(1)思想引领成效显著。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党的领导,以全心全意服务同学为宗旨,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引导广大同学自觉把个人理想追求融入到党和国家事业之中。
(2)服务同学精准有效。倾听广大同学在思想成长、学业发展、身心健康、社会融入、权益维护等方面的普遍需求和现实困难,积极畅通校内外沟通渠道,以实际行动帮助同学解决困难。
(八)灯塔项目
1.评选条件:
(1)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聚焦思想政治引领主责主业。
(2)关注青年学生成长成才。
(3)自觉贯彻落实《灯塔项目——广东青年大学生思想引领行动方案》
(4)思想政治引领成效显著,具备良好的发展前景和思想政治引领预期成效,且注重理念思路和方式手段创新的初创项目。
二、先进个人评选项目及条件
(一)“优秀共青团员”
1.评选条件:
(1)政治素质好,思想积极向上,关心国家大事,注重理论学习;在各项工作和活动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能够完成党、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2)在智慧团建系统中无团费拖欠、积极参加“三会两制一课”和团的活动,各方面表现受到广大师生的好评,在团员中有较高的威信。
(3)本学年,学习成绩优良(综合测评排名团支部30%),无挂科重修科目,带头遵守学校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
(4)已完成团员教育评议与年度团籍注册工作,且2023年团员教育评议结果为“优秀”。
(5)完成每期青年大学习所有团学课程,参学率达100%。
(6)积极参与各项志愿服务活动,2023年至今累计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20小时。
(二)“优秀团务工作者”
1.评选条件:
(1)在学校团委、学院团总支委员会及班级团支部参与学校共青团工作。
(2)已完成团员教育评议与年度团籍注册工作,且2023年团员教育评议结果为“优秀”。
(3)热爱团的事业,竭诚服务青年,积极参加各级团组织活动,恪尽职守,积极上进。
(4)自觉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的各项义务,在智慧团建系统中无团费拖欠。
(5)完成每期青年大学习所有团学课程,参学率达100%。
(6)本学年,学习成绩良好,无挂科重修科目,带头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没有违法违纪行为。
(7)积极参与各项志愿服务活动,2023年至今累计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20小时。
(三)“志愿服务标兵”评选
1.评选条件:
(1)2023-2024学年度组织或参加志愿服务5次以上,志愿服务时间累计30小时以上。(宣讲会、讲座等类似活动时长不计入服务时长数)
(2)工作积极肯干,业务水平较高,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没有违法违纪行为。学习成绩良好,无挂科重修科目。
(3)完成每期青年大学习所有团学课程,参学率达100%。
(四)“创业创新标兵”评选
1.评选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勇于创新创造。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学习、生活、工作等方面变现突出,有自觉的献身精神。
(2)完成每期青年大学习所有团学课程,参学率达100%。
(3)积极参与各项志愿服务活动,2023年至今累计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20小时。
(4)本学年,学习成绩良好,无挂科重修科目,带头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没有违法违纪行为。
(5)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①在教育部、团中央等国家部委主办的相关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得国家级金奖(特、一等奖)、银奖(二等奖)、铜奖(三等奖)的项目成员,省级金奖(特、一等奖)、银奖(二等奖)铜奖(三等奖)的项目成员;
②在教育部下属各教指委、国家部委下属各司局、各省(自治区)主办的相关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得国家级金奖(特、一等奖)的项目成员前四位、国家级银奖(二等奖)的项目成员前三位、国家级铜奖(三等奖)项目的项目成员前两位、省级金奖(特等奖)的项目负责人;
③在其他市(开发区)或大型社会组织(机构)举办的全国性相关创新创业大赛决赛中,获得金奖(特、一等奖)的项目成员前两位、银奖(二等奖)和铜奖(三等奖)的项目负责人;
④在学校相关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中,获得特等奖和一等奖的项目负责人;
⑤以广州华立学院为第一单位、以第一作者身份(或教师第一作者,学生第二作者)发表优秀论文(中文核心刊物)的本科生;
⑥以广州华立学院为第一单位、以第一、第二作者身份(或指导教师第一作者,学生第二、第三作者)申请了国家发明专利、国家实用新型专利、获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学生个人;
⑦参加广东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专项资金(攀登计划),且项目成果突出的前三位项目成员;
⑧参加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且项目成果突出的项目负责人。
三、申报材料报送方式
各单位要指导推荐集体和个人认真填写申报表等材料,推荐集体及候选人需在组织/学院内公示3天,公示期满,经确认无异议后于4月24日推报至校团委组织部处,主题命名为“XX组织 / XX学院-2024年五四表彰申报材料”。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纸质版材料延后提交。
此次评优工作接受全校师生监督,如在评比过程中发现任何违规违纪行为,请以书面形式报送至校团委,一经核实,取消相应评优资格。
申报工作联系人:罗静怡
联系电话:020-87906431
工作邮箱:gghlxytw@163.com
附件1:广州华立学院2023-2024学年“红旗团总支”申报表doc
附件2:广州华立学院2023-2024学年“红旗团支部”申报表.docx
附件3:广州华立学院2023-2024学年“百千万工程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doc
附件4:广州华立学院2023-2024学年“校园文化建设先进集体”申报表.doc
附件5:广州华立学院2023-2024学年“志愿服务先进集体”申报表.doc
附件6:广州华立学院2023-2024学年“我为同学做实事”精品服务项目申报表.docx
附件7:广州华立学院2023-2024学年“灯塔项目”申报表.docx
附件8:广州华立学院2023-2024学年“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表.doc
附件9:广州华立学院2023-2024学年“优秀团务工作者”申报表.doc
附件10:广州华立学院2023-2024学年“志愿服务标兵”申报表.doc
附件11:广州华立学院2023-2024学年“创新创业标兵”申报表.doc
附件12:先进集体奖项汇总表.xlsx
附件13:先进个人奖项汇总表.xlsx
共青团广州华立学院委员会
2024年4月13日
2023-2024学年共青团工作先进集体及个人申报推荐名额分配表
类别 | 红旗团总支 | 红旗团支部 | 校园文化建设先进集体 | 志愿服务 先进集体 | 红旗社团 | 我为同学做实事精品服务项目 | 优秀 团员 | 优秀团务 工作者 | 志愿服务 标兵 | 创新创业 标兵 | 灯塔 项目 | 百千万工程 工作先进集体 |
传媒与艺术设计学院 | 1 | 2 | 1 | 2 | - | 1 | 45 | 23 | 33 | 23 | 1 | 1 |
外国语学院 | 1 | 2 | 1 | 2 | - | 1 | 20 | 10 | 20 | 13 | 1 | 1 |
管理学院 | 1 | 2 | 1 | 2 | - | 1 | 40 | 20 | 22 | 23 | 1 | 1 |
会计学院 | 1 | 2 | 1 | 2 | - | 1 | 30 | 15 | 20 | 17 | 1 | 1 |
城建学院 | 1 | 2 | 1 | 2 | - | 1 | 30 | 15 | 20 | 22 | 1 | 1 |
机电工程学院 | 1 | 2 | 1 | 2 | - | 1 | 20 | 15 | 20 | 18 | 1 | 1 |
计算机学院 | 1 | 2 | 1 | 2 | - | 1 | 35 | 15 | 27 | 22 | 1 | 1 |
国际学院 | 1 | 1 | 1 | 1 | - | 1 | 5 | 3 | 8 | 8 | 1 | 1 |
经贸学院 | 1 | 2 | 1 | 2 | - | 1 | 20 | 15 | 20 | 13 | 1 | 1 |
教育学院 | 1 | 2 | 1 | 2 | - | 1 | 25 | 15 | 20 | 13 | 1 | 1 |
校团委 | - | - | 1 | 1 | - | 1 | - | 10 | 3 | - | 1 | 1 |
校学生会 | - | - | 1 | 1 | - | 1 | - | - | 3 | - | 1 | 1 |
校新媒体中心 | - | - | 1 | 1 | - | 1 | - | - | 2 | - | 1 | 1 |
学生社团联合会 | - | - | 1 | 1 | - | 1 | - | - | 3 | - | 1 | 1 |
大学生艺术团 | - | - | 1 | 1 | - | 1 | - | - | 3 | - | 1 | 1 |
大学生合唱团 | - | - | 1 | 1 | - | 1 | - | - | 2 | - | 1 | 1 |
大学生管乐团 | - | - | 1 | 1 | - | 1 | - | - | 2 | - | 1 | 1 |
青年志愿者协会 | - | - | 1 | 2 | - | 1 | - | - | 10 | - | 1 | 1 |
大学生电视台 | - | - | 1 | 1 | - | 1 | - | - | 3 | - | 1 | 1 |
国防教育志愿者协会 | - | - | 1 | 2 | - | 1 | - | - | 10 | - | 1 | 1 |
学生社团(广州校区、江门校区) | - | - | 5 | 2 | 16 | 1 | - | - | - | 10 | 1 | 1 |
终评 | 4个 | 17个 | 5个 | 10个 | 13个 | 6个 | 180名 | 80名 | 130名 | 50名 | 20名 | 20名 |
注:1.团支部在智慧团建中成立了,都有资格申请红旗团支部。
2.江门校区的护理专业、智能专业和信息专业的团支部也能够申报红旗团支部。
3.江门校区的学生社团也能够申请红旗社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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