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2023年度广东省“两红两优”申报工作来啦!
各二级学院团总支、江门校区团工委、各校级学生组织、各学生社团:
在全党全国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之际,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团干部锐意进取、创先争优,根据《共青团中央评比表彰管理办法》《广东省团内表彰实施办法(暂行)》有关要求,团省委决定于 2023 年 5月集中对 2022-2023 年度广东共青团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我校现就有关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1)申报项目
一、广东省五四红旗团(工)委
二、广东省五四红旗团(总)支部
三、广东省优秀共青团员
四、广东省优秀共青团干部
五、广东省五四红旗团(工)委标兵、
广东省五四红旗团(总)支部标兵
(2)申报名额
团省委根据各地各单位在广东“智慧团建”系统上的基本团情数据,适当扩大差额候选申报名额进行分配。表彰项目设置综合名额和专项名额,各地各单位应严格按照申报名额分配表设置的名额类型(附件1)挖掘推报优秀典型。
(3)工作要求
(一)严格标准、优中选优各二级学院团总支、江门校区团工委、各校级学生组织、各学生社团要提高政治站位,严格对照申报条件,严把人选政治关、品行关、形象关。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看推荐对象是否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在“急难险重新”任务等关键时刻冲在前、靠得住。
(二)严明纪律、公正公开各二级学院团总支、江门校区团工委、各校级学生组织、各学生社团要严格依规开展,严肃推报和评审程序,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严禁不正当干预。仔细阅读通知和注意事项,提高对推荐对象的质量把关,避免在今后推荐工作中出现逾期报送、材料报送不规范、专项名额不重视、申报对象缺乏代表性等情况,如推报人选(单位)不符合评选条件或申报材料不完整,一律不予补报。
(三)及时总结、广泛宣传各地各单位在完成本级表彰后,须于奖励文件颁布之日起 30个工作日内将本级表彰信息和对应集体、个人荣誉在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内完成录入。
严格按照申报注意事项(另行下发)填报材料,各二级学院团总支、江门校区团工委、各校级学生组织、各学生社团将申报人选和团(总)支部的电子版申报材料务必于3月5日前上交校团委邮箱(gghlxytw@163.com),填写各类申报表请勿随意改动其格式。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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