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2-2023学年“优秀学生会”、“优秀学生骨干”、”优秀社团干部”的通知
各学院学生会:
为了深入学习贯彻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青团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大力推进学校的各项中心工作,我校拟表彰一批优秀学生集体和个人,以鼓励先进、树立榜样,引导广大学生组织和青年学子积极进取、昂扬向上,树立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的坚定信念。具体评选方案如下:
一、申报项目和条件
(1)“优秀学生会”
1. 思想引领深刻有力。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党的领导,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加强对同学的政治引领为根本,以全心全意服务同学为宗旨,及时向同学传达党的声音和主张,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做好重大活动和关键节点的思想引领。
2. 组织建设完善规范。经上级学联学生会组织批复同意,定期、规范召开学生代表大会,学生会主席团在同级党团组织指导下,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改革运行机制,精简优化组织机构和人员规模。工作人员遴选条件明确清晰,遴选程序严谨合规。
3. 扎实服务同学成长成才。坚持从同学中来,到同学中去,听取、收集广大同学在学业发展、身心健康、社会融入、权益维护等方面的普遍需求和现实困难,及时反馈学校,帮助解决问题。面向全体同学开展工作,推动广大同学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科技创新、文体艺术活动,促进同学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4. 深化改革成效显著。稳妥有序推动学生会深化改革,高质量落实《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联学生会工作实施方案》和《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顺利通过深化改革评估验收,学生会组织的同学满意度、社会认可度、大局贡献度得到有效提高。
5. 积极承办或协办省、校级团委和学联主办的各项活动的优先考虑,包括但不限于广东大学生校园文体艺术季和科技学术季、“挑战杯”广东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和“挑战杯”广东大学生创业大赛校内选拔工作、“灯塔学习会”等。
6. 学生会工作人员品行端正,作风务实,无违规违纪现象。
7. 申报对象为各二级学院的学生会。截至2023年5月1日,成立时间不少于一年。
8. 评选资料:申报表
(2)“优秀学生骨干”
1. 理想信念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强烈的爱国意识、爱国情感,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行端正、作风务实、乐于奉献,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觉悟和能力。政治面貌应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若为共青团员,应在智慧团建系统报到并按时缴纳团费。
2. 恪守学生本分。学业优良,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班级、专业或年级前30%以内优先考虑。获得学业奖学金的同学优先考虑。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挂科重修、违纪行为。
3. 工作能力强。作风优良,珍惜代表服务同学的荣誉和锻炼能力的机会,勤奋踏实、认真履责,有效推动学生组织建设并取得成绩。积极畅通校园沟通渠道,广泛听取同学心声,切实帮助同学解决困难,具有广泛群众基础,得到同学拥护支持。
4. 积极参与各类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在“i志愿”系统注册成为志愿者,志愿服务时长不低于36小时。
5. 申报对象为各级学生组织、各班级的学生骨干。
6. 申报对象要求入学以来获校级及校级以上表彰。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青马工程”培训班学员。
(3)“优秀社团干部”
1. 在“i 志愿”系统注册成为志愿者,志愿服务时长不低于18小时。
2. 在社团岗位上工作1年以上,积极上进。学习成绩优异,无挂科、无重修科目,无违法违纪行为。组织参与的社团活动没有违反学校的规章制度。
3. 工作能力强,工作作风优良。围绕我校团学中心工作,按照校团委的工作部署认真完成工作,品行端正,热爱集体,组织机构健全,工作制度完善,管理规范。
4. 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青马工程”培训班学员。
5. 此奖项仅学生社团干部参与评选。由校团委社团工作部、组织部根据社团工作考核办法,结合各社团的申报材料和平时的工作表现进行评定。
6. 评选资料:申报表、志愿服务时长证明、1000字事迹材料。
二、报送方式
各单位要按照实际情况择优推报,本着对学院及学生高度负责任的态度,认真严肃开展推报工作。对申报对象进行全面了解和程序考察,所有申报材料及其内容要求真实、客观。各单位要指导推荐集体和个人认真填写相关评优项目申报表(详细见附件2、3)和汇总表(详细见通知文件夹)电子版请于2023年6月2日前报送至校团委组织部处。逾期不报者或补交拖延者将视作自动放弃评优名额。纸质版材料延后提交。
申报工作联系人:曾弘
联系电话:020-87906431
工作邮箱:gghlxytw@163.com
共青团广州华立学院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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