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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录来啦!2023年广东高校毕业生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行动等青报名

作者:校团委宣传部 发布时间:2023-09-12 20:21:47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工作要求,结合我省实际, 省项目办开展西部计划广东地方项目志愿者集中补录相关工作。

补录选派的志愿者主要到粤东粤西粤北地区(汕头市、韶关市、河源市、梅州市、汕尾市、阳江市、湛江市、茂名市、清远市、潮州市、揭阳市、云浮市)及肇庆市、惠州市龙门县的乡村,围绕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等方面开展乡村振兴志愿服务,服务期原则上为2-3年(具体岗位设置详见文末附件)。

补录对象

面向普通高等学校(教育部《全国普通高校名单》所列高校)应届毕业生或在读研究生。

已参与之前的补录面试但不通过人员,不纳入本次补录范围。

补录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坚定、思想政治素质好;

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能力,具有吃苦耐劳、无私奉献的精神;

有志于扎根基层、服务乡村振兴,自愿到农村基层工作;

身心健康,符合项目体检及心理素质要求,具备能胜任基层工作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应届毕业生志愿者在到岗之前须获得毕业证书;

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优先;

特定岗位应具备相应的专业背景和相关经历。

三、政策待遇

按照《关于印发<广东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广东高校毕业生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团粤联发〔2021〕36号)、《关于印发<2023—2024年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中青联发〔2023〕6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志愿者根据实际服务年限享受机关事业单位考录(招聘)、就业、创业、升学等优惠政策。

1.服务2年以上且考核合格的,服务期满后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参加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志愿者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在参加机关事业单位考录(招聘)、各类企业吸纳就业、自主创业、落户、升学等方面须同等享受应届高校毕业生的相关政策。

3.按规定符合相应条件的,可享受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4.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依实际服务年限计算服务期及工龄(参加工作时间按其到基层报到之日起算),并在服务证书和服务鉴定表中体现。

5.服务期满1年且考核合格后,可按规定参加职称评定。

四、服务保障

1.服务期间,为志愿者发放生活补贴、交通补贴、节日补贴等,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和住院医疗等商业保险。

2.服务期间,按规定为志愿者缴纳社会保险(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

3.服务期间,由服务单位为志愿者提供免费住宿等必要的生活保障。

4.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服务单位为志愿者提供适当的补助,提高保障水平。

5.服务期间,各级项目办为志愿者提供相关业务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志愿服务项目大赛等,不断提升个人能力。

五、补录程序

(一)网上报名

时间:9月11日至16日

第一步:报名人员可通过手机端点击“广东志愿者”“i志愿”微信公众号底部菜单栏进行报名。

(二)资格审核

时间:滚动进行,9月18日前完成

省内高校毕业生按要求完成报名后,由毕业高校团委(项目办)对报名学生的报名资格和填写内容进行真实性审核和备案。省外高校报名学生审核工作由省级层面直接审核。审核通过者进入面试环节。

(三)选拔

时间:9月20日前(具体时间以各地市项目办通知为准)

报名人员按照报名服务岗位的意向服务地,参加当地组织开展的选拔工作。由服务地市团委(项目办)会同当地相关主办单位单位按照省的统一要求,综合考虑高校项目办推荐意见,对报名学生进行选拔,并通过广东志愿者信息管理服务平台(“i志愿”系统)录入结果,报省级审核。

(四)体检及公示

时间:9月24日前(具体时间以各地市项目办通知为准)

拟录取对象体检工作由录取岗位所在地市团委(项目办)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内容和标准由省项目办统一提供。地市团委(项目办)对拟录取对象名单进行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报省项目办审批。

(五)派遣

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志愿者赴服务单位报到一周内,由服务县团委(项目办)、服务单位与志愿者签订《服务协议》,明确相应的权利与义务。

六、注意事项

凡报名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报名、面试、体检、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参与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募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招募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录取资格的,均取消录取资格,问题严重的追究责任。

 

终审: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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