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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2年上半年“团内推优”理论考核工作的通知

作者:校团委 发布时间:2012-03-25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院团委各部门、各团总支、团支部:
    为深入贯彻学习十七届三中全会、两会精神及团十六大的重要精神,全面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简称“推优”)工作,有效地推动大学生骨干学理论,提高“推优”建党对象的理论水平和政治思想素质,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共青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意见》(组通字[1992]18号)和《广东工业大学发展学生党员工作实施办法》(广工大党字[2007]63号)文件精神的要求,经研究,决定2012年上半年在全院拟推荐入党的团员青年中施行“团内推优”理论考核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形式:
    1、书面考试。院团委组织报名、考试,考试成绩作为考核依据。考试内容:
   (1)党章、团章(约占70%)。
   (2)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科学发展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以及其他重大时事。
    二、考试对象:
    符合推优条件,经团支部大会推荐的优秀团员。
    三、考试安排
    本学期共安排1次考核
    1、考试日期:3月31日
    2、考试报名:考试前一周开始报名,各团支部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报学部团总支组织部汇总,院团委组织部审核后公布名单。
    3、考试时间:晚上七点半至九点
    4、考试地点:另行通知,由各团支书具体负责通知到参加考试同学。
    四、相关事宜
    1、考试将由院团委组织部自主命题,统一印制试卷、统一批改、统一发布成绩。
    2、严肃考场纪律。对于在考试中违纪作弊的人员取消1年推优资格并且全院通报批评;考试不及格的人员取消半年推优资格。以上名单将及时在校道十字路口宣传版公布
    3、理论学习资料已经发布,请考生认真学习党章、团章,关注重大时政。
    4、考试分数在60分以上(包括60分)即可通过考试
    希望各团总支、各团支部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精心安排,切实将政治思想坚定、专业思想稳固、综合素质过硬的优秀团员推荐给党组织。                   
 
 
共青团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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