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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1~2012学年度团学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比表彰活动的通知

作者:校团委 发布时间:2012-04-12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各院级组织,各学部团总支:
  一年来,我院各级团学组织和广大团学干部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创先争优,开拓进取,有力地推动了学校团学工作的科学发展,较好地发挥了党的助手和后备军以及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的模范带头作用,为学校的改革和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广工校本部团委决定在今年“五四”之前开展评比表彰活动,通过树立典型、鼓励先进等途径推进增强团员意识教育,激发基层团组织的活力,调动团学干部的积极性,促进各二级院校共青团的各项建设,更好地服务学校的改革和发展。现将我院可以申报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 “红旗社团” 、“红旗团支部”的评选
  学生社团要认真总结、归纳一年来的各项工作,特别是要总结、归纳在开展各项建设中的特色做法、成效、存在不足和努力方向等,并分别填写《申报表》,撰写2000字左右的文字申报材料(可另附活动掠影、图册等图文材料)。学校团委将评出 “红旗社团”2个。
    (一) “红旗社团”评选
   1、“红旗社团”的评选条件
  (1)按照《广东工业大学学生社团管理办法》和《广东工业大学学生组织举办活动管理办法》开展学生社团工作;
  (2)围绕学校中心工作,按照校社团联合会工作部署,根据社团宗旨,结合社团成员特点和需求,创造性地开展各类富有特色的活动,得到社团成员、社团指导单位和指导老师的认可,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
  (3)社团组织机构健全,制度建设完善,社团干部整体素质高,作风扎实,富有开拓创新精神,受到社团成员的拥护;
  (4)一年来,开展活动过程中没有违反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红旗社团”的评选程序
  (1)初评:由校社联主席团根据社团工作考核办法,结合各单位的申报材料和平时工作表现进行评分;
  (2)终评:各申报单位在学校“红旗社团”年度评选会上展示工作情况,由各相关部门领导、校团委指导老师、校社联各校区负责人组成评审团进行评分。
初评、终评的成绩各占最终成绩的50%。
  (二)“红旗团支部”评选
  在加强团的基层建设中,团支部是团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少支部在落实工作中树立了很好的榜样。申报的团支部要认真总结一年来工作,并填写《申报表》。学校团委将评出“红旗团支部”,并从“红旗团支部”中评出“红旗团支部标兵”。“红旗团支部”评选条件如下:
  1、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开展团支部工作,认真填写《广东工业大学共青团支部工作手册》;
  2、团支部组织机构健全,团干部整体素质高,作风扎实,富有开拓创新精神,受到支部团员的拥护;
  3、认真做好团员发展、团员教育管理、“推优”和团费收缴等工作,团支部工作制度健全有效,开展主题团日活动、特色团支部活动富有成效;
  4、支部团结、和谐、凝聚力强,开展支部活动吸引力强,团员参加率高;
  5、一年来,支部全体团员自觉遵守学校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与校风学风建设活动,没有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6、支部全体团员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学习风气优良,重修率低、英语四六级考试通过率较高;
  7、支部开展群众性学术科技、文娱、体育及社会实践活动生动活泼,成绩突出,为推动本学院及学校的工作起到积极作用。
 
 二、先进个人的评选
  本学年广大团学干部勤奋学习,努力工作,成绩显著,充分发挥了先锋模范作用。申报先进个人的团学干部必须认真总结一年来工作,并填写《申报表》。评选“优秀团员”262名,“优秀团干”104名;评选“优秀学生会干部”20名,“学生会工作先进个人”30名。
(一)“优秀团员”的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拥护学校的改革和发展,思想进步,追求上进,遵纪守法,道德品质好,在团员中起表率作用;
   2、一年来,学习成绩优秀,获学院奖学金,没有重修科目,带头遵守学校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没有违法违纪行为;
   3、各方面表现受到广大师生的好评,在团员中有较高的威信;
   4、热爱班集体,积极参加学院和团支部举办的各项活动。
  (二)“优秀团干部”的评选条件
   1、在各级团组织的工作岗位上工作一年以上;
   2、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拥护学校的改革和发展,政治坚定,思想进步,追求上进,道德品质好,在团员中起表率作用;
   3、围绕本单位的中心工作,根据上级团组织的工作要求,积极参加和开展活动,团结带领团员青年开拓进取,成绩突出;
   4、积极参加学校和学院团校的培训活动,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各方面表现受到广大师生的的好评,在团员中有较高的威信;
   5、一年来,学习成绩良好,获学校奖学金,没有重修科目,带头遵守学校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没有违法违纪行为。
  (三)“优秀学生会干部”的评选条件
   1、在各级学生会担任学生会干部一年以上;
   2、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拥护学校的改革和发展,思想进步,追求上进,道德品质好,在学生中起表率作用;
   3、围绕本单位的中心工作,根据上级团学组织的工作要求,积极参与校风学风建设,团结带领同学开拓进取,成绩突出;
   4、各方面表现受到广大师生的好评,在学生中有较高的威信;
   5、一年来,学习成绩良好,获学校奖学金,没有重修科目,带头遵守学校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没有违法违纪行为。
  
(四)“学生会工作先进个人” 的评选条件
   1、在各级学生会担任学生会干部一年以上;
   2、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拥护学校的改革和发展,思想进步,追求上进,道德品质好,在学生中起表率作用;
   3、围绕本单位的中心工作,根据上级团学组织的工作要求,积极参与校风学风建设,恪尽职守,积极上进;
   4、一年来,学习成绩良好,带头遵守学校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没有违法违纪行为。
(五)“红十字会工作先进个人” 的评选条件
  积极发扬红十字精神,思想进步,道德品质好,业务水平较高,在会员中起表率作用;积极参与红会的各项工作,工作积极肯干,开拓进取,表现良好;一年来,学习成绩良好,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没有违法违纪行为。
  
(六)“无偿献血先进个人” 的评选条件
  大学在校期间献血三次以上的同学(以献血证上登记为依据,不作名额限制;该奖项去年已表彰人员除外)。
  
五、申报材料报送方式
  (一)书面申报材料。 “红旗社团”、“红旗团支部标兵”须提交《申报表》和2000字左右申报材料各一份;其他集体和个人奖项仅须提交《申报表》一份,各学院还须书面提交申报名单汇总表一份,并加盖公章。所有材料以学院为单位送到学校团委各校区办公室。
  (二)电子文档。上述须提交的书面申报材料的电子文档,以学部为单位统一打包,通过电子邮件或光盘的形式报给学校团委。电子邮件的主题格式:“某某单位2012年五四表彰申报材料”,接收邮箱:1219800653@qq.com
  

  请各单位将全部申报材料于4月16日16:30前报送学院团委,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联系人:陈贤彪 电话:15914346684/636684 ;李婷 电话:15902047240/627240。
 
 

    附件: 校五四表彰.rar    
                                     
            共青团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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