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群导航

广州华立学院

行政机构

教学单位

其他

您的位置: 首页 >新闻通知>学院通知>详细内容

学院通知

转发关于遴选第二批入驻华立创新创业园创业项目的通知

作者:土木系 发布时间:2015-12-22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学部:
   根据《华立创新创业园管理办法》的要求,现向华立园各院校遴选第二批入驻华立创新创业园创业项目(非实体店项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时间
    截止至2015年12月31日
    二、创业项目入驻基本条件
    1、华立园各院校在校学生(原则上从第二学期才开始申请创业);
  2、具备一定的项目启动资金和承担风险的能力和市场开拓能力;
  3、具有较完善的管理制度,入驻后能够保证在园区正常开展工作;
  4、团队成员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和不良行为记录;
  5、团队成员能够自觉接受并遵守创业园相关管理规定;
    6、取得家长同意;
    7、优先考虑科技、新型产业、文化、电子商务类创业项目,如产业研发类、信息技术类、文化创意类、电子商务平台建设类等,参加过院校(含院级)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或各类科技创新评选并获奖的项目可以优先推荐。
    三、优惠扶持政策
  1、为入驻创业项目免费提供办公场所、水、电、网络等;
  2、定期邀请专家学者、创业人士等为各创业团队提供创业培训、咨询等指导,组织开展创业沙龙等交流活动,分享创业经验、提升创业能力;
  3、定期为入驻创业项目提供政策咨询;
    4、为创业项目提供注册登记,工商、税务登记等协助服务;
    5、协助符合相关条件的创业项目申请税收优惠、创业补贴等方面奖励;
    6、通过有关渠道,运用多种方式宣传推介优秀创业项目。
    四、申请入驻所需材料及程序
  1、创业项目在申请入驻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华立创新创业园入驻申请表》
    (2)《华立创新创业园学生创业计划书》
    2、创业项目申请入园程序:
    (1)创业团队到各院校创业办领取表格,如实提供申请材料;
    (2)所属学部和院校提出推荐意见;
    (3)创业园组织专家对创业团队及其项目进行评审筛选,确定入驻资格;
    (4)由创业园上报华立科技园董事会审批;
    (5)通过审批的创业团队接到进驻通知后与创业园签署入园协议,以及签订入园承诺书,并办理其他相关手续;
    (6)创业团队正式入园开展创业活动。
附件:  
联系人:巫安琪             联系电话:020-82902033
分享到:
【打印正文】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