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武装部(保卫处)

党委武装部(保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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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委武装部在学院党委和行政的直接领导下,在国家安全机关与公安部门指导下,负责全院的安全稳定的职能部门。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1.在学校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结合本部门实际,加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以及团队管理工作,为平安校园建设提供有力的政治保证。

2.依照国家法律、法令和学校的规章制度,积极推行校园治安综合治理,认真执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充分依靠群众,强化学校内部治安管理,预防和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好学校政治稳定、治安秩序,为师生员工的教学、科研、工作、学习和生活创建平安和谐校园环境。

3.调解、疏导校内纠纷,维护学校治安秩序,协助公安、安全机关查处发生在校内的政治案件、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

4.维护机密、重点部位的安全防范工作,保证要害部位和机密文件的安全,严格保密制度,配合有关部门进行督促检查、落实责任制,确保平安校园的建设。

5.依据国家有关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和完善学校安稳定工作计划以及相关规章制度,增强师生员工法制观念,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行为。

6.负责校内重大、外事活动以及与会人员的安全保卫工作。

7.负责学校消防管理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减少和避免火灾发生。

8.负责学校交通管理工作。做好校园交通安全的宣传教育、校内机动车(非机动车)的登记管理等工作,维护校园交通秩序。

9.负责学校视频监控系统智能化建设以及设施设备维护保养等工作。

10.负责做好校园内各种突发安全事件处置工作。

11.负责学生的国防教育、征兵工作。

12.完成学校党政领导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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