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部门概况>工作职责

工作职责

工作职责

【字体:

                            工作职责

发展规划科:

1、负责大学战略管理研究,围绕学校事业发展目标,为学校改革与发展提供高质量、建设性、可操作的研究报告、方案设计、政策建议或决策咨询。

2、负责学校总体事业发展规划,开展学校中长期发展战略研究,提出本校发展的重大目标、发展思路和政策建议,编制学校中长期事业发展规划。

3、提出年度发展的总体工作思路,根据学校中长期规划及学校发展实际确定年度发展指标。

4、督促、指导相关职能部门制定学科专业建设规划、师资队伍建设规划、信息化建设规划、校园建设规划等专项发展规划,组织二级学院编制学院发展规划。

5、组织和协调学校教育事业发展规划调研与编制,根据阶段节点跟踪规划落实情况并组织检查评估,负责规划重要修订工作。

6、开展校情研究,分析学校办学特点、优势及不足,对制约学校改革与建设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瓶颈问题展开研究,为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和重大决策提供理论依据与决策支持。

7、加强与上级有关规划、教育研究部门和国内外高校有关信息交流,争取有利支持,提高工作成效。

8、制定和完善本部门相关制度,明确发展规划处职责及工作相关流程和管理规章。

9、参与学校重要文件或报告的撰写。

10、建设部门专题网站,定期发布政策信息、教育教学动态等,搭建高等教育教学研究、校本研究信息支持平台。

11、参加与发展战略研究、高等教育研究有关的学术研讨会议,学习更新教育发展理念、提高规划能力。

12、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及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高教研究中心:

1、研究高等教育政策、治理与评价,发挥前瞻性作用,促进学校高等教育内涵建设与高质量发展;

2、研究国家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政策,集中攻关,在一些重大问题上发挥智库作用;

3、研究各级各类高等学校发展战略,为学校内涵式发展和特色发展提供重要的理论支持与服务,推动创建高水平大学的进程。

4、研究国际高等教育发展经验和规律,为高等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提供必要的理论支撑和实证研究,推进学校高等教学国际化特色办学进程。


分享到: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