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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教育干部培训会议

发布时间:2023-05-31 12:58:39 浏览次数: 【字体:

国家安全教育干部培训会议

2015年7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才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其中第14条规定,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今年,我们将迎来第8个全面国家安全教育日,我们一起走进《国家安全法》来看看吧!

吴焕通书记强调:有关于保密法的重要性,法律明确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都是义务的主体。保密不仅仅是保密部门和干部他们的工作,而是所有人一起去保护。让学生干部们保守好国家秘密,维护国家安全,增强大家的保密意识。

何为国家安全国家安全是指回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何是国家秘密?国家秘密是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国家秘密分为三个等级。第一,绝密级国家秘密是最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第二,机密级国家秘密是最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安全和利益遭受严重损害。第三,秘密级国家秘密是一般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安全和利益遭受损害。

保密法于2010年4月29日修订通过,2010年10月1日起施行。《保密法》规定,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全体公民都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这就明确了保密法律关系主体的范围,这个范围前面冠以一切,表明没有任何例外,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都是义务主体。那种认为保密仅仅是保密部门和保密干部的工作的认识是错误的。

一、保守国家秘密,维护国家安全。二、掌握保密常识,增强保密意识。三、校园泄密频发,警钟长鸣心间。四、加强保密防范,筑牢安全防线。

终审:机电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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