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华立学院机电工程学院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度学风建设表彰评选活动的通知
机电工程学院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
学风建设表彰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班级: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广泛挖掘和宣传我学院学生中的优秀典型,激励青年学生成长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知荣明辱、敢于担当的社会主义新人,引导广大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立志成才,奋发进取,争当先进,掀起创先争优活动的热潮,学院决定组织开展2022-2023学年学风建设表彰评选活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广州华立学院机电工程学院全日制在校本科生(不含2019级)
二、评选奖项
先进班集体、十佳优秀学生、十佳自立自强学生、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团务工作者、志愿服务标兵、创新创业标兵、学习标兵
三、评选要求
(一)事迹要求:主要事迹为2022-2023学年的事迹;
(二)各奖项评选具体要求
1、先进班集体:
全班同学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现行方针、政策,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各项政治活动,政治理论学习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强,心理健康、积极进取;全班同学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学习热情较高,全班学年考勤中无旷课早退或者有较少的旷课早退的现象,全班学年的重修人数不超过20%,能够积极参加国家英语四级(大二、大三)备考,学习上有较多的拔尖人才,学习具有自觉性、计划性和刻苦精神,形成刻苦钻研、互帮互学的风气。
2、十佳优秀学生(10名):
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学习成绩优秀;积极参加社会实践、青年志愿者服务及其它公益活动,并在活动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为学院做出突出贡献,符合以下条件三项或者三项以上: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无补考、重修、违纪及其它不文明行为。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绩点3.0以上,获得过国家奖学金;
(6)专业成绩突出,在市级及市级以上专业类型比赛获得一、二、三等奖;
(7)具有体育特长,在院级及以上各类体育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者;
(4)具有组织特长,担任各级学生干部(包括校学生会、校团委,学院团总支、学院学生会,班委、团支部,社团协会负责人)满1年,工作表现突出,获得校级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等荣誉称号;
(5)实践能力突出,积极参加学院和各系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获得校级以上社会实践奖励或荣誉称号;
(6)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模范遵守《公民道德实施纲要》,在乐于助人、见义勇为、诚实守信、自立自强、热心班级和社团工作中表现突出,事迹感人;
(7)具有其他方面特长,在相关领域取得突出成绩,为机电工程学院做出突出贡献的学生。
3、十佳自立自强学生(10名):
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学习成绩优秀;积极参加社会实践、青年志愿者服务及其它公益活动,并在活动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为学院做出突出贡献,符合以下条件三项或者三项以上: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无补考、重修、违纪及其它不文明行为;
(5)本学年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及困难以上,生活俭朴;
(6)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绩点2.5以上,获得过国家励志奖学金;
(7)专业成绩突出,在市级及市级以上专业类型比赛获得一、二、三等奖;
(8)具有体育特长,在院级及以上各类体育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者;
(9)具有组织特长,担任各级学生干部(包括校学生会、校团委,学院团总支、学院学生会,班委、团支部,社团协会负责人)满1年,工作表现突出,获得校级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等荣誉称号;
(10)实践能力突出,积极参加学院和各系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获得校级以上社会实践奖励或荣誉称号;
(11)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模范遵守《公民道德实施纲要》,在乐于助人、见义勇为、诚实守信、自立自强、热心班级和社团工作中表现突出,事迹感人;
(12)具有其他方面特长,在相关领域取得突出成绩,为机电工程学院做出突出贡献的学生。
3、优秀共青团员(15名):
(1)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预备党员、共青团员均可申报;
(2)不存在未交团费记录;
(3)一年来学习成绩优良(大一团员参评,上学期绩点排名需在班级前30%)无挂科重修科目,无违法违纪行为;
(4)完成团员教育评议与年度团籍注册工作,且2022年团员教育评议结果为“优秀”;
(5)青年大学习参学率为100%(需上交参学截图);
(6)2022年至今累计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15小时。
其中2022级专升本团员需上交上学期成绩单截图,20-21级学生需上交2022年一整年成绩单截图,截图需附上绩点及排名(成绩表学委都有发)
4、优秀团务工作者(10名):
(1)可申报对象:校团委及学院团总支在内的所有干部与干事、班级团干部(团支书、组织委员、宣传委员);
(2)无违法违纪行为;
(3)不存在未交团费记录;
(4)青年大学习参学率为100%(需上交参学截图)。
5、志愿服务标兵(25名):
(1)2022年至今组织或参加志愿服务5次以上,志愿服务时长累计20小时以上(宣讲会、讲座等类似活动时长不计入服务时长数);
(2)无违法违纪行为;
(3)青年大学习参学率为100%(需上交参学截图);
(4)积极投身新冠疫情防控工作。
6、创新创业标兵(10名):
(1)青年大学习参学率为100%(需上交参学截图);
(2)无违法违纪行为;
(3)所有个人奖项的参评人员获得过的国家级省级校级奖项、发表过的论文、申请过专利等的需附上相关证明材料(截图或文件等具有证明的皆可)。
7、学习标兵(10名):
(1)学习目标明确,态度端正,成绩优异,绩点达到3.3以上;
(2)上一学年度必修课和指定的专业选修课程无不及格现象;;
(3)无违法违纪行为;
(4)获过校级及以上表彰奖励,同等条件下,有学术科研成果者优先。
四、评选程序
1、各班级要在广泛宣传发动的基础上,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好中选优和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标准、严格要求、严格评选程序,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工作。
2、参评人员填写《广州华立学院机电工程学院学风表彰申请表》,附上该奖项相关证明资料,截图照片需重命名(成绩单/xxx奖等),压缩包命名为:(例)20电气1班张三“十佳优秀学生”申请,各班班委需认真审核,对参选人员进行初评。
3、申请人于2023年6月5日17:30分前将自己的申请表和佐证材料(纸质版,手写签名)交到4-813吴焕通老师处。
4、以上奖项每人可申请多个奖项,但每人经评定后,只可获得其中一项奖项,学院对初评产生的候选人进行审核,最终产生名单,并在学院公众号进行公示,若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和与实际情况不符者将取消其评选资格。
5、本规定由机电工程学院党总支负责解释,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广州华立学院机电工程学院
二零二三年五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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