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学生校内无息借款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贯彻落实学生资助政策,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学生资助有关文件精神,我校设立了校内无息借款资助项目,用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缴纳学费。各学院根据《广州华立学院学生校内无息借款实施办法》开展学生资助政策宣传,认真组织学生申请校内无息借款并严格审核。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内无息借款的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学习努力,学习态度端正;
6.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后仍无法缴清学费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校内无息借款申请审批及还款流程
1.各学院10月27日前组织学生申请校内无息借款,填写提交《广州华立学院学生校内无息借款申请表》和身份证复印件。
2.各学院11月3日前根据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材料及财务处提供的学生学费欠费名单等,对学生申请进行审核。如有意退学、休学或即将入伍的学生暂缓申请无息借款。校内无息借款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一学年。填写《广州华立学院学生校内无息借款汇总表》和《广州华立学院学生校内无息借款发放登记表》并报送学生处。
3.学生处11月10日前对各学院提交的学生校内无息借款材料进行审核,并将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名单提交主管校领导审批。
4.学校审批通过后,学生处将校内无息借款发放登记表等材料提交财务处办理借款发放和学费批扣手续。
5.校内无息借款发放后,学生在承诺还款日期前通过学校微信公众号线上还款或线下到财务处收费室还款。
三、工作材料报送要求
按以下顺序排序并提交材料:
1.校内无息借款发放登记表(纸质版、电子版)
2.校内无息借款汇总表(纸质版、电子版)(信息准确,经办人和负责人核对手写签名)
3.校内无息借款申请表(纸质版)(建议电脑输入打印,再手写签名和盖章)
4.身份证复印件(纸质版)
纸质版材料报送至学生处办公室(综合楼106),电子版材料报送至学生处邮箱gghlxsc@163.com。联系电话:82901320,联系人:李老师、朱老师。
附件:
1.校内无息借款发放登记表(模板)
2.校内无息借款汇总表(模板)
3.校内无息借款申请表(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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