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与计算机学院举行“助学贷款诚信教育”主题会议
为了让同学们了解国家助学贷款的相关事宜,机电工程学院与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于2020年7月2日,在一号教学楼303课室共同开展“助学贷款诚信教育”主题会议。
主持本次会议的是马嘉欣老师,她在会议上讲解了以下几点,一是国家助学贷款的分类,二是贷款利率与利息,三是还款方式,四是未按期还款后果。
一、国家助学贷款有两种贷款方式,分别是高校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高校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财政和高校共同给予银行一定风险补偿金,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共同操作的,帮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和住宿费的信用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以下简称学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学生和家长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二、合同借款利率将每满一年调整一次,调整后的利率为调整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因此,借款利率为浮动利率,不是固定不变的借款合同上所签的利率。借款利息按年计收,结息日为每年度的12月20日(借款最后一年结息日为9月20日)。贷款计算利息天数按各期实际贷款天数计算(根据贷款通则,按实际贷款及实际使用天数计算利息)。还款本金和利息可以通过“学生在线服务系统”下的“贷款及应还款查询”功能查询。
三、借款人每天均可提交提前还款申请,不同申请日期对应不同的还款日,具体为:(1)1至9月及12月:每月15日(含)之前提交申请,利息计算至当月20日,请于当月20日前还款;15日之后提交申请,利息计算至次月20日,请于次月20日前还款。(2)10月、11月: 10月1日至15日提交申请,利息计算至10月20日,请于10月20日前还款;10月16日至11月30日提交申请,还款日(结息日)为 12月20日,请于12月20日前还款。
四、未按期还款后果有以下几点:1.国家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如未按照与经办银行签订的还款协议约定的期限、数额偿还贷款,经办银行将对其违约还款金额计收罚息;2.经办银行将违约情况录入中国人民银行的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供全国各金融机构依法查询;3.对于连续拖欠还款行为严重的借款人,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和银行将通过新闻媒体和网络等信息渠道公布其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毕业学校及具体违约行为等信息;4.严重违约的贷款人还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最后,马嘉欣老师强调了诚信的重要性,希望通过本次主题会议,让有意愿贷款的同学对助学贷款有更加深入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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