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期初教学检查的通知
各相关部门:
为确保新学期教学工作有序开展,保证授课质量和学生学习效果,学校决定开展学期初教学检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检查要求
开学前一周(2月17日-2月21日),教务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总务处及各开课单位检查教师集体备课、课表、教材、教室设施、教学设备、教室卫生等准备工作(各学院自查所管理的课室、机房、绘图室、画室等,要求检查课室电脑、投影仪及话筒是否正常使用,每间教室至少存放一支白板笔),确保教学正常运行。
各开课单位开课前通知上课的教师和学生,确保按时上课。
开学第一周(2月24日-2月28日),各教学单位主管教学的领导、教学管理人员、教务处、学生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总务处等有关职能部门要亲临教学一线针对以下情况进行实地检查:
1.教师到岗情况(有无脱岗、迟到,未经批准的代课、调课等现象);
2.教师课前准备、上课精神面貌;
3.学生课堂纪律情况(迟到、早退、旷课、到课率等);
4.学风建设(学生学习状态、班级学习氛围等);
5.教学计划临时变动情况;
6.教材选用及使用情况;
7.多媒体教室、实验室、机房等课室的教学设备、教学条件的运行情况;
8.管理人员到位及参与检查情况。
二、工作要求
1.各相关部门要及时处理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留存好教学检查的记录资料,并做好反馈与总结工作。
2.各相关部门注意总结和分析各教学环节中存在的问题及工作亮点,形成《开学教学检查总结》,《开学教学检查总结》内容需包含:教学检查人员安排表、开学前一周做的准备工作及工作记录、开学第一周检查期间所做的工作及工作纪录、发现的问题、处理情况及工作亮点。请各相关部门在2月28日前将《开学教学检查总结》电子版和纸质版(学院盖章及教科办主任签名)提交至教务处程攀老师。
广州华立学院教务处
2025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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