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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 根据《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考试纪律与违纪处分规定》第三章第十七条、十八条规定,若在2018年10月31日前因考试作弊受留校察看处分的学生,可以由本人提出解除处分申请,按要求填写《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解除处分审批表》,将相关纸质材料交二级学院教务员处,由教务员统一收齐相关材...[学籍管理] 发表时间:2019-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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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往届结业生: 根据《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第十三章第六十条、六十一条规定,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因未修满教学计划规定课程而结业的往届生,在结业后2年内申请跟班重修并参加学院重修考试,已修满教学计划规定学分的,可申请毕业复议、学位复议。请符合条件的往届生请在11月...[学籍管理] 发表时间:2019-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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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 2019年入校的专插本学生已在学信平台成功注册学籍,请通知2019专插本学生(2017级专插本)上学信平台进行学籍自查。所有学生必须在学信平台进行自查,否则会影响到在校期间的学籍以及以后的学历注册。自查时间从9月26日起到9月30日止,请各二级学院要求学生抓紧时间进行自查。自查流程...[学籍管理] 发表时间:2019-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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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属各部门: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和《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我院方思予等10名学生提出转专业申请,经教务处审核,学院批准,现将转专业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19年9月10日-9月18日。   &n...[学籍管理] 发表时间:2019-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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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学生学籍管理 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落实《高等教育法》,培养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合格人才,根据教育部2016年41号令发布《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制定本校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   入学与注册 第一条  我院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及《...[学籍管理] 发表时间:2019-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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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考试纪律与违纪处分规定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 考场纪律 第一条  学生应持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考试证、学生证和身份证及必需的文具(钢笔、圆珠笔、铅笔、普通计算器)提前10分钟进入考场,按指定的座位就座,并将...[学籍管理] 发表时间:2019-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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兹有经贸与外语学院2017级国际经济与贸易5班邱玮瀚同学,性别:男,学号:511726060005,该生自2018年8月至今,未办理请假手续无故离校,并且超二十周未参加学院规定的教学活动。   鉴于以上情况,根据《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第十章第四十三条第五款规定,经学院院长...[学籍管理] 发表时间:2019-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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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部: 为了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加强毕业设计(论文)环节的管理,切实提高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培养学生综合应用知识的能力、设计能力、写作能力,教务处将组织我院2019届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各学部在完成2019届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初评的...[学籍管理] 发表时间:2019-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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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2020届毕业生: (2015级建筑学、2016级除建筑学专业外的学生) 我院现定于2019年5月7日进行毕业电子照片采集(用于毕业证、学位证粘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时间:2019年5月7日(星期二); 2、地点:2号楼(见具体拍摄地点和时间); 3、拍照的同学务必带身份证原件(临时身份证也可以...[学籍管理] 发表时间:2019-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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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属各部门: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我院蔡格霞等64名学生提出转专业申请,经教务处审核,学院批准,现将转专业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19年3月11日-3月15日。在此期间,若有异议,可致电教务处学籍科020-82901324或到综合楼110教务...[学籍管理] 发表时间:2019-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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