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通知公告>教务处>详细内容

教务处

关于做好2024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26 10:43:48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的过程管理,提高学位论文质量,结合学校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确保有序开展2024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论文(设计)评议

各二级学院组织指导教师在答辩前对所指导的每位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进行评阅,各专业毕业论文工作小组须在答辩前对本专业每位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随机分配1名评阅教师进行匿名评阅。

二、答辩准备与资格审查

(一)答辩前各专业应严格按要求对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进行质量审查和答辩资格审查,根据《广州华立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及《广州华立学院毕业论文(设计)格式规范》的要求,督促指导教师和评阅教师对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成果进行验收,若验收不合格,即学生未获得答辩资格,论文成绩评定为不及格。

(二)各二级学院严格掌控维普系统中本届毕业论文选题、任务书、开题报告、中期检查、提交论文初稿、定稿、定稿检测、评阅等环节的时间节点及完成情况。

(三)学生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各个流程工作,毕业论文(设计)定稿总相似比低于25%,且通过学院答辩资格审查方可参加学院组织的答辩。

三、答辩具体要求

(一)各学院需成立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各专业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小组,并报教务处备案。

(二)各专业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小组负责成立若干答辩小组,组织本专业本科生的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并予以公布。答辩小组由3-5人组成,设组长1人,负责具体答辩工作。各专业分设几个答辩组时,要统一标准。

(三)每个学生答辩时间在15分钟左右,答辩时要展示毕业论文(设计)的全部资料。

(四)2024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安排在2024年4月12日至4月28日进行,各二级学院须在4月12日前做好本学院的答辩工作安排,并填写《广州华立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安排表》(附件1),电子档及纸质盖章版交教务处熊吉敏老师处(综合楼115室),届时教务处将抽查各学院的答辩情况。

(五)各二级学院需于答辩前5天将答辩安排录入维普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答辩安排包括答辩小组成员名单、答辩学生分组名单、答辩时间和答辩地点等。

四、成绩评定

(一)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由三部分组成,指导教师评分、评阅教师评分、答辩小组评分,各部分在总成绩中的占比原则上为4:3:3。各部分成绩应全部大于或等于60分。

(二)根据《广州华立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评审标准》(附件2),指导教师和评阅教师分别给出评阅成绩,答辩后,答辩小组给出答辩成绩,最后根据比例在维普毕业论文管理系统内自动算出总评。

(三)各专业毕业论文(设计)成绩需呈正态分布,其中成绩评定为优秀的学生不得超过本专业学生的5%。

(四)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录入工作安排在5月6日至5月15日,各二级学院需在规定时间内于教务系统完成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成绩的录入。

五、后期工作要求

(一)答辩结束后,学生应根据答辩组成员提出的意见修改论文,并上传终稿和答辩记录表至维普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上传截止时间为5月6日。

(二)各二级学院应认真做好毕业论文(设计)的资料归档和总结工作,并对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进行分析,将毕业论文(设计)总结报告电子版及纸质版报送至教务处,以便进一步提高毕业论文(设计)的管理水平和质量。

 

附件1:《广州华立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安排表》;

附件2:《广州华立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评审标准》。

 

 

附件1:2024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安排表.docx

附件2:《广州华立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评审标准》.docx


 

 

 

 

广州华立学院教务处

2024年3月26日


终审:教务处
分享到:
【打印正文】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