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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我校2022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工作的通知

作者:就业办 发布时间:2021-08-30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二级学院、各2022届毕业生: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文件精神,保障我校毕业生求职期间基本生活水平,符合条件的2022届毕业生可以开始向所在院申请求职补贴。

一、补贴原则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城乡困难家庭低保家庭、残疾人家庭、脱贫人口家庭、特困职工家庭成员,特困人员,残疾人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广州市内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学年学生。可给予一次性求职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3000元。补贴发放坚持自愿申请、公平公正、属地管理、学校把关、专款专用的原则。

二、补贴对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城乡困难家庭低保家庭、残疾人家庭、脱贫人口家庭、特困职工家庭)成员,特困人员,残疾人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广州市内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学年学生。

三、补贴标准

3000元/人一次性补贴。

四、申领流程

(一)申请。各学院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可于91日至25日向所在申请。申请材料包括:

1.《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见附件1)

2. 困难情形证明复印件(提供以下四项其中一项便可,证件需在有效期内,且需有主管部门最新审核印章):

①城乡困难家庭成员:申请人父母一方或双方持有城乡低保证/残疾人证/残疾军人证/特困职工证/脱贫人口家庭是原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可提供扶贫网查询截图

②特困人员:申请人本人持有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

③残疾人:申请人本人持有残疾人证/残疾军人证

④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人本人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材料。

3.申请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

4.申请人个人银行账户正反两面复印件(仅限交学费的银行卡,即大一开通的广州农商卡)。

注意:

①只接受以院部为单位提交申请,不接受个人提交申请。

②地方或者学校开具的纸质版困难证明为无效材料,必须为政府机关派发的相关证件。(有半年内核验记录或者账户流水账,申请人与证件持有人的亲子关系证明。)

③以上四项材料原件交由学院就业副主任查验。

(二)审核公示。学校对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人员名单在校园内公示5个工作日。

(三)补贴发放。公示符合条件的,学校在10月31日前将补贴资金发放给毕业生。  

五、申请要求

各毕业生要秉持诚信为本的原则进行申请,对经查实虚报冒领求职补贴的高校毕业生,责令退回补贴资金,并由学校将不良记录记入本人学籍档案。高校毕业生家庭所在地民政部门、学校出具虚假证明,骗取、套取补贴资金的,对有关责任人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附件:

附件1-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学生填写).docx

附件2-广东省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求职补贴人员花名册(学生填电子版交学院汇总).xlsx

粤人社规【2021】12号-关于印发《广东省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2021年修订版)》的通知.pdf

中国南方人才市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在穗院校2022年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指南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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