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处职能
科研处是在学校领导下,负责全校科研管理、学科建设、硕士点建设、大学科技园建设、博士工作站等工作的职能部门。
部门职责:
(1)贯彻国家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科技、学科建设方针与政策。
(2)负责拟订和落实学校科技、学科建设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以及各种规章制度。
(3)负责组织各级各类科研课题、平台团队的申报、立项、实施和结题验收、成果鉴定等工作。
(4)负责学校各类科研成果登记、审核、评价管理及成果奖励的申报、评审等工作。
(5)负责推进学校科技服务、科技咨询、成果转化与推广、知识产权保护、科普等工作。
(6)负责学校科技学术交流和学术活动工作。
(7)负责组织学校重点学科建设评审、实施管理和考核工作。
(8)负责开展联合培养研究生培养、导师联络、硕士点建设等工作。
(9)负责学校大学科技园工作。
(10)负责学校博士工作站工作。
(11)承办学校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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