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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4年度与五邑大学联合培养专业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13 15:37:08 浏览次数: 【字体:

各部门:

根据《广州华立学院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广州华立院科字〔2022〕33 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与五邑大学合作协议,现开展2024年度联合培养专业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学科和类别

2024年度遴选研究生导师的学科为五邑大学现有具备硕士研究生招生资格的各类学科,本次遴选类别为专业硕士研究生导师。

二、遴选条件

2024年度联合培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条件按照《广州华立学院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附件1)规定执行。

三、遴选安排

(1)11月17日前:申请人填报《广州华立学院校外兼任硕士生导师申请表》(附件2)并附相应支撑材料交所属二级学院,二级学院对申请人进行申报资格、师德师风、学术能力等考评,对符合条件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人在本学院单位内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二级学院将《广州华立学院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汇总信息表》(附件3,签字盖章)报送科研处。

(3)11月17日前:科研处发文公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推荐名单。

四、相关要求

申请人应按本通知附件准备有关材料,并对个人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同时应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交相关二级学院。申请材料用后不再退还,请申请人自行备份。

学院应将遴选相关材料保存至少1年,学校将对各二级学院的遴选工作进行抽查,对操作不规范、把关不严的二级学院,根据情节追究责任。对个人材料填报不实,不符合填报要求的,取消当年申请资格;对故意弄虚作假,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一经查实,3年内不得申请研究生导师资格。

本次遴选是我校首次联合培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各二级学院应按照《广州华立学院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和本通知的有关要求,仔细审核,坚持标准,严格把关,高效规范地完成本年度研究生导师遴选工作。

五、其他事项

联系人:李惠民

联系电话:82901189/2189

邮箱: hualikyc@hualixy.edu.cn

 

附件1:广州华立学院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pdf

附件2:五邑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审核表.docx

附件3:五邑大学2024年校外人员申请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汇总表.xls

五邑大学填写硕士点、培养方向可参考目录.xlsx




 

 

广州华立学院

2023年11月10日


终审: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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