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立项结果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的通知》文件精神,科研处组织了2023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的申报工作。全校各部门积极参与申报,经学校组织专家集中评审,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拟对“致病力衰退病毒FiHV1弱毒作用及其弱毒机制研究”等65个项目进行立项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有关部门要大力支持校级科研项目的研究工作,为项目研究提供必要的条件,加强对立项项目的管理、检查和指导,督促项目组按计划开展研究工作,按时完成研究任务。
二、各项目负责人在接到立项通知后,要签订项目任务书,完成经费预算,按计划展开项目研究工作,确保科研项目达到结题要求。
三、结题说明:项目研究期限为3年。项目取得的成果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结题。
人才启动项目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公开发表项目相关领域核心期刊收录(南大核心、EI、SCI/SSCI收录)学术论文3篇以上;
2、授权发明专利2项以上;
3、该项目在省部级以上自科/社科项目中立项。
重点项目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公开发表项目相关领域核心期刊收录(北大核心、南大核心、CSCD、EI、SCI/SSCI收录)学术论文1篇以上;
2、授权发明专利1项以上;
3、该项目在市厅级以上自科/社科项目中立项。
青年项目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公开发表项目相关领域学术论文1篇;
2、授权专利1项;
3、该项目在县处级以上自科/社科项目中立项。
四、经费来源及使用说明:人才启动项目支持经费10万/项,重点项目支持经费1万/项,青年项目支持经费0.5万/项。除人才启动项目外,其他类别项目经费只做直接经费的业务费使用,不能用作设备费或间接经费。
五、科研处将定期对立项项目的进度组织检查评估,达不到评估要求或因离职等原因导致项目无法进行的,不得转接他人,将终止项目,并回收项目经费。
广州华立学院
2023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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