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论文学术不端自查和挂名现象清理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科技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论文学术不端自查和挂名现象清理工作的通知》《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开展论文学术不端自查和挂名现象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一)审查对象
全校在职教职工从2018年1月1日以来投稿、发表的学术论文(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其他作者)。
(二)审查内容
根据学术规范对照表(附件4),逐篇开展学术不端问题自查和挂名现象清理工作。
当已发表或投稿的学术论文存在违反科研诚信相关行为规范的(尤其是一稿多投、虚挂基金项目、买卖、代写、代投等情况),教职工应首先对问题论文及时采取勘误、撤稿或其他补救措施,学校做好核查把关,对隐瞒不报或虚假报告的,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公开通报。
二、工作要求
(一)二级学院上交材料清单
1. 科研论文自查表(附件1,纸质版1式1份)
2. 科研论文自查统计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
个人文件命名:姓名+科研论文自查统计汇总表
二级学院文件命名:XX学院+科研论文自查统计汇总表
3. 自查论文清单(附件3,电子版)
个人文件命名:姓名+自查论文清单
二级学院文件命名:XX学院+自查论文清单
请二级学院科研秘书将上述电子材料(命名:XX学院+论文学术不端自查材料)打包发送至hualikyc@hualixy.edu.cn;纸质版材料汇总后交至科研处(综合楼315室)。
(二)科研处负责人:李惠民
(三)上交截止时间:6月29日。
附件:
1. 科研论文自查表
2. 科研论文自查统计汇总表
3. 自查论文清单
4. 学术规范对照表
广州华立学院科研处
2023年6月13日
终审: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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