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6年广东财政科研公开择优课题的通知
各部门:
为充分调动社会各界研究力量围绕广东财政改革发展重大问题和财政前沿性理论等开展专题研究,充分发挥财政科研 “为中心工作服务,为领导决策服务”的职能作用,根据《广东省财政科研课题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版)有关规定,现将2016年广东财政科研公开择优课题立项申报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报范围
面向全省财政系统、省内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及其他符合条件的社会团体。
二、申报条件
(一)熟悉财政学前沿理论和发展动态,主要研究人员具备扎实的财经理论知识及相关学科理论基础;
(二)对财经形势及财政改革发展有较深认识,对公开择优课题选题方向涉及的研究内容较为熟悉;
(三)具备开展研究工作的必要条件;
(四)课题组负责人必须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副处以上职务,主要研究人员具有至少硕士以上学历;
(五)申请人当年只能申报一个项目,项目课题组成员不得同时参加两个以上项目的申请。
三、申报程序
申请者可通过省财政厅官方网站查看公开择优研究课题选题方向(附件1),下载并填写《广东省财政科研公开择优课题申请书》(附件2),于3月31日前提交申报材料(含纸质版一式4份和电子版)至科研处。
四、其他事项
省财政科研所对相关申报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后,组织课题立项评审专家组,择优选择研究团队,报省财政厅审批后确定立项课题,并公布评审结果。经评审立项的公开择优课题项目,由省财政科研所下达立项通知,并与课题组签订《广东省财政科研课题项目协议书》并划拨科研经费(每个立项课题资助经费5万元,首次拨付为资助经费总数的50%,项目结项后拨付剩余经费),课题组按下达的立项设计要求启动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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