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建2015-2017年中央国库现金管理 商业银行定期存款参与银行团的通知
财办库[2015]36号 2015-2017年记账式国债承销团成员、储蓄国债承销团成员、公开市场业务一级交易商: 《中央国库现金管理商业银行定期存款(2012-2014年)协议》已到期。财政部将于近期组建2015-2017年中央国库现金管理商业银行定期存款参与银行团。根据《中央国库现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06]37号)有关规定,具备国债承销或公开市场业务一级交易商资格的商业银行可申请参与中央国库现金管理商业银行定期存款业务。为此,请具备2015-2017年记账式国债承销团成员、储蓄国债承销团成员或公开市场业务一级交易商资格的商业银行,以总行发文形式向财政部提出书面申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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