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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

关于 2006 年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的人员参加普通话测试工作的通知

作者:人事处 发布时间:2006-10-20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院属各部门:

经与广东外语艺术职业学院普通话测试站联系,我院拟于近期组织教师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试对象

今年准备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的教师(包括专任教师、实验教师、辅导员、机关中有教学任务的人员等)。具有教授、副教授专业技术资格并已聘或拟聘任教授、副教授职务者,或有博士学位者,或已持有普通话二级乙等以上证书者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可免普通话测试。

二、收费标准

测试费(含证书工本费)标准105/人次,培训教材费25/本。根据有关文件精神,普通话水平测试费、教材费均由个人支付。

三、组织报名

准备参加普通话测试的教师,请于113日前到本部门办公室主任处报名:填写《广东省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表》及《2006年参加普通话测试及培训人员名单》,并交本人近期小一寸彩色免冠照片3(报名表贴1张,另2张在背面写上姓名、学校及部门);同时到广工财务室缴纳测试费(含培训费、工本费)105(如需购买培训教材的加收25),参加测试人员名单以财务室收费名单为准。

请各部门于118日前将以上有关材料送交人事处师资科。

四、测试时间

初定为129日、10日,有关具体事项(培训时间、测试时间、测试排序及测试地点)另行通知。

                                        人事处

20061020

广东省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表

应试人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照片

 

所在单位

职业

 

职务(职称)

学历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准考证号码

测试日期

 

(以下项目由测试部门填写)

 

测试员姓名

评分

 

测试员姓名

评分

 

测试员姓名

评分

 

应试人

分数评定

应试人

等级评定

证书

编号

发证

日期

 

 

                  广东省语委办公室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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