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教师资格认定材料报送要求
院属各部门: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2010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材料报送要求的通知》,结合我院实际,现就我院2010年教师资格认定材料报送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需提交的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具体要求见附件);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学历证书鉴定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体检表;
5.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思想品德鉴定表;
7.近1学年的教学任务书;
8.小1寸彩色证件照片1张(32mmX22mm);
9.“教育学”和“心理学”的合格证书或证明(师范教育类本科毕业的申请人需提供本科阶段学业成绩登记表原件和复印件;非师范教育类本科毕业的申请人需提供补修本科层次的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10.免普通话测试及教育教学能力测评的申请人需提交教授或副教授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博士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以上需申请人提供的证明(证书)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由人事处审查验证后,审核人在复印件上签名,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人事处的印章,原件退回申请人。
二、材料整理要求
1. 提交认定材料复印件的要求:
(1)使用A4复印纸单面复印;
(2)身份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需复印在同一张纸上,如果是第二代身份证的,需将证件正反面复印;
(3)岗前培训证书有照片一面复印在A4纸的上半部分,有成绩那一整面复印在下半部分;
(4)审核人在每份复印件上签名,并注明“与原件相符”;
(5)每份复印件必须加盖人事处的印章,印章应遮盖部分复印内容。
2.材料排放顺序:
(1)身份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复印件;
(2)近1学年的教学任务书;
(3)教授、副教授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免普通话测试及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申请人);
(4)思想品德鉴定表;
(5)体检表;
(6)本科阶段学业成绩登记表(师范教育类本科毕业申请人)或补修本科层次的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合格证书复印件(非师范教育类本科毕业申请人);
(7)学历证书鉴定证明复印件。
3.材料夹放要求:以上材料按规定顺序排好,用小马尾夹夹好后,夹放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中间。
三、其他特别注意事项:
1.我校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时间为5月12日至5月14日。申请人直接在“广东省教师资格网”(网址:http://jszg.gdhed.edu.cn)上预认定系统中如实填写《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并用80克A3纸双面打印一式两份。
2.所有申请人都必须提交学历证书鉴定证明。 为配合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顺利开展,省教育厅特开通了网上学历鉴定快速通道,申请人可直接登陆http://jszg.gdhed.edu.cn进行学历鉴定。请各学院(部)尽快通知尚未办理过学历鉴定的申请人及时办理学历鉴定。
3.关于材料报送时间、表格下载等其他相关事项请详阅《2010年教师资格认定材料要求》。没有按照要求上报(填写)的材料均视为不合格材料,不予受理。
人 事 处
201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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